破坏公共设施的背后 是一己私利
◎ 方霞
近日,酒城大道一段小区外人行道与机动车道之间新安装的花岗石隔离桩又一次被割断,车辆从这个割开的缺口驶入,给小区居民带来诸多安全隐患。小区业主希望及时恢复隔离桩,阻止车辆驶入。这种反复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实在可恶。(川江都市报5月11日、7月12日曾报道)
如果破坏隔离桩的行为仅有一次,还不足以引人忧虑。最让人气愤的是,每当市政工程处的工作人员将隔离设施修复后,过不了多久就又被破坏,就这样被一次次损坏,一次次重修。这样浪费纳税人的钱,让人看着心疼,不仅增加了无谓的社会成本,还损害了公共利益,也是在给全国文明城市抹黑。
分析此处隔离桩屡屡“受伤”的原因,无外乎为了方便少数人停车,让车辆停在本不应该停车的地方。随着社会发展,汽车拥有量增加,现有的停车场所无法满足市民出行停车的需求,在小区破坏公共绿地私设停车位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商家为了揽客破坏公共设施私自划线停车,不管何种目的,都是置公共道德于不顾,不仅应受到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同时也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笔者认为,隔离桩屡遭破坏问题在于,当下对恶意破坏行为的打击不够,并没有让破坏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一方面,破坏隔离桩由于案值较小、作案时间不定,难以逮到作案人。即使被逮到现形,也只是批评教育或者处以小额罚款,无法真正起到法律的震摄作用;另一方面,不论是警察还是城管,毕竟人力有限,仅靠执法部门难以承担起全面的监管任务。
城市公共设施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每一个市民既有使用权,同时也要保护责任。治理破坏公共设施行为这个顽疾,需要政府、社会、个人齐抓共管方能见效。
笔者认为,要尽可能减少类似事件发生,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针对道路两旁的公共设施,实现分区分管负责制,将公共设施划分到企业的三包责任区,谁监管谁负责,哪里被损害哪里来修缮。二是要强化管理。可以借鉴先进城市的管理经验,利用“互联网+”等智能手段进行常态管理,譬如在重要路段安装“电子眼”,实行常态化监控,让每一次不文明行为都能得到及时遏制,让每一个损坏都能在第一时间找到“责任人”。
爱护公共设施,我们每个人都不能做“旁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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