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15万赔偿,肇事司机获谅解
半岛全媒体记者潘立超通讯员尚静报道
本报7月12日讯近日,在平度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一起6年前已列入“执行不能”名单的案件成功化解。
2012年3月的一个夜晚,无证驾驶的姜某鹏与骑自行车回家的姜某强相撞,姜某强经抢救无效死亡,姜某鹏承担事故全部责任。2012年9月,平度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姜某鹏有期徒刑四年,他和妻子孙某梅赔偿姜某强家属各项损失49万余元。2012年10月,姜某强的父母妻儿申请强制执行49万余元的赔偿款。执行干警查询未发现姜某鹏夫妇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姜某鹏妻子打工只有微薄的收入。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执行不能,该案不得不终结执行。
2016年,姜某鹏服刑期满出狱。申请执行人找到法官希望能够立即责令姜某鹏履行赔偿义务。姜某鹏提出与申请执行人一同协商处理。“我很愧疚,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会尽力赔偿。”在法官调解下,姜某鹏夫妇向姜某强的亲属真诚道歉,姜某强的亲属也体谅到他们的难处,该案成功和解。姜某鹏和妻子从打工的老板处借款15万元,一次性付给申请执行人,余款及利息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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