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司机举报“酒驾遭交警索贿”事件续:涉事司机被刑拘
7月5日上午,一则曝光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交警“索贿撤销酒后罚单”的消息在网上传开。举报人称,举报人交4万余元“免罚”等情况。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消息称,驾驶人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23.6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7月7日,记者获悉,举报者、涉事司机高某被刑拘。
7月6日6时许,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过官方其微博发布了标题为“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高某反映酒驾遭索贿问题的情况通报”。
通报称,2018年5月13日2时许,裕华交警大队民警在执行查处酒驾任务时,发现驾驶人高某涉嫌酒驾,而高某拒绝接受呼气酒精测试,现场执勤民警依法将其带至河北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集血样。
经河北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驾驶人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23.6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驾驶人高某为逃避法律制裁,先后找到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司机班驾驶员李某某(劳务派遣人员)、裕华交警大队辅警刘某某(劳务派遣人员),李、刘二人谎称能为高某撤销醉驾处罚,向高某索要钱财。李某某、刘某某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
记者获得的多段通话录音显示,疑似刘某与高某通话,多次提到“可以将血样换掉”。
5月17日,刘某告知高某“验血报告已出,已经达醉酒状态(值)”。
5月18日、21日,高某两次到裕华区交警队索要验血报告,值班民警均称“找不到”。
高某的亲属称,高某收到司法鉴定意见书(验血报告复印件)是在6月中旬,但该司法鉴定意见书(复印件)显示,意见书出据日期为2018年5月14日。
另外,记者注意到,这份由河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据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中标明“被鉴定人:高某”。
7月5日晚,高某告诉记者,其配合警方调查抽血比对,但警方留存的采血管上的姓名为“高丛”,并非其本人姓名。现场警察回复他“采血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
高某于7月5日下午被警方要求到派出所协助调查,一夜未归。7月7日上午,记者获悉,举报者、涉事司机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7月6日15时被刑事拘留。
(原标题为《 石家庄市一司机“酒驾遭索贿”事件续:事发一月后司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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