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列车无烟案”胜诉 能推动列车全面禁烟
新锐观察
□广西罗志华
去年6月9日,刚刚考入大学的小李乘坐K1301次列车(北京站至天津站),在车厢内闻到了刺鼻烟味。虽然乘客是在吸烟区吸烟,但整个车厢都是烟味。小李将列车运营方哈尔滨市铁路局告上法庭。此案被称为是“国内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今年6月25日下午,该案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哈尔滨铁路局在列车上设置吸烟区的行为违法,判决哈尔滨铁路局30天内在K1301次车上取消吸烟区拆除烟具。(据《澎湃新闻》6月25日报道)
去年小李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有两个诉讼请求。其一,请求法院判决哈尔滨市铁路局赔偿其购票款102.5元,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以及本案诉讼费,同时赔偿精神损害费人民币1元,以及原告为减少烟霾所购置的口罩费用人民币19元。其二,取消有关站台及该趟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并禁止在上述区域吸烟。
法院宣判时,没有支持她的第一个请求。因为法院认为,根据车票,被告已经将原告按时送达目的地,即没有造成身体不适的后果,也没有原告的住院证明,说明被告已经履行了相关的义务。
对于第二个请求,法院给予了支持。法院认为,列车是全车禁烟,设置吸烟区的行为违法。法院判决哈尔滨铁路局在火车上取消吸烟区拆除烟具。这才是小李真正想要得到的结果,这既是她的胜利,也是支持列车全面禁烟的广大民众的胜利。
在高铁和动车上,全车禁烟已得到了执行,但在普通列车上,几乎每节车辆两头仍然设置有吸烟区,不少乘客喜欢聚集在这里吸烟。这种明显违法,但民众却又无可奈何的行为,终于在去年被一名女大学生一纸告上了法庭。如今,这起影响深远的诉讼案终于以这名大学生的胜诉而告终,其进步意义不可估量。
当然,法院判决哈尔滨铁路局违法,与列车全面禁烟之间还有不小的距离。法院只能就案件论事,不能超出案件本身去判决所有列车上设置吸烟区的行为违法,其他铁路局也没有义务执法这次判决。但要看到,这起案件具有示范效应,其他铁路局应该自觉地将这一判决当成对自己的一种直接约束。否则,其他乘客也可以向小李学习,为推动列车全面禁烟而展开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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