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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微信好友“美女”挖坑等你跳

青岛早报 2018-06-26 05:22 大字

早报讯 微信中有陌生女子主动来添加好友,真相是一群男女设下的“诱惑陷阱”。近日,市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两起以“提供特殊服务”为诱饵的敲诈勒索案件。市南区检察院检察官分析,这类案件多数是由团伙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被害人被敲诈勒索后担心受处罚往往无奈吃“哑巴亏”。

微信设诱惑陷阱频频得手

去年10月27日至11月7日,李某、张某、郎某等人经预谋,在市南区多家酒店通过微信添加好友并提供特殊服务为诱饵的方式,骗取年轻男子信任。当郎某为男子提供服务后,张某则会适时出现,恐吓该男子,索要高额的服务费、打车费、小费等;接着李某充当老板向该男子索要公司服务费,若不支付费用就恐吓告该男子强奸郎某,并扬言通知该男子的亲人和朋友。该伙人先后以此方式敲诈勒索马某等4人共计1.1万余元。

无独有偶,去年9月至10月13日期间,刘某甲与刘某乙预谋敲诈勒索后,伙同贾某、于某、吴某、张某等人,以临时租赁的市南区某酒吧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场所,采用添加微信好友并发送提供特殊服务信息的方式,引诱他人到酒吧消费,之后便以缴纳服务费、介绍费等费用勒索钱款并以拍摄的视频相要挟。该伙人先后以此方式敲诈勒索被害人王某等3人共计8000余元。

抓住被害人不敢报警心理

市南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分析,以上两个案件为典型的以“提供特殊服务”为诱饵的敲诈勒索案,这些犯罪嫌疑人有组织、有分工,实施犯罪前有精心的计划和准备,有明确的犯罪针对群体和目标,等待一些涉世未深而躁动不安的年轻男子进入圈套。经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均为25至35岁之间的青年人,文化水平较低,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而被害人多为25至35岁的青年男子,反而大多受过高等教育,其中不乏有博士学历的高级知识分子。

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类敲诈勒索案频频发生呢?办案检察官表示,一方面犯罪嫌疑人系精心预谋作案,抓住被害人不敢报警的心理,作案成功率高,使得他们甘冒风险;另一方面被害人因为知道嫖娼属于违法行为,害怕受处罚最终只能吃“哑巴亏”。检察官在此提醒:遵守法律,拒绝诱惑,陷阱重重,切莫入坑。

(记者 樊蓉 通讯员 部朗格 万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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