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低价游”不能止于通报批评
□斯涵涵
6月15日下午,央视“新闻直播间”栏目播出“不合理低价游调查”,曝光云南大理、保山、德宏等州市旅游乱象问题。调查中可看到,平均每个客人低于成本价1500元-5000元价格,而“地接社”会带游客去指定地点购买高昂价格商品收取回扣填补亏空,并按照购买力将游客分为特A类、A类、B类、C类等。(6月18日《每日经济新闻》)
在三令五申大力整治的现实境况下,部分旅游从业人员对“低价游”模式,却依然有着很深的路径依赖。一味追求游客数量,深度依赖“零负团费”,游客多多益善,旅游收入翻番,达不到目标就靠拉人头、诱导购物、强制消费甚至谩骂威胁游客赚钱,一连串事件说明旅游业乱象频仍、从业人员素质低下已经成为行业顽疾。
旅游乱象不是一朝一夕的问题,而是诸多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重视和解决累积而成。政府部门需要强化监管,严厉惩治,规范旅游市场,整治旅游乱象。对于旅行社强迫服务、变相强迫购物等行为,不能止于一次又一次运动式的通报批评,而是应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改变粗暴、简单的垄断思维和经营方式,反思旅游景区管理存在的疏漏和不足,对违反旅游法规的从业人员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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