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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两个月连发4起较大事故15人死亡 被国务院安委办约谈

法制日报 2018-06-06 11:06 大字

法制日报北京6月5日讯 应急管理部今天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约谈山西省运城市政府,要求就2个月内连续发生4起较大事故,深刻剖析原因、切实整改。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主约谈,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管局有关人员参加约谈。

据了解,近期运城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集中多发,短短2个月之内连续发生4起,涉及交通、有色、化工等多个行业领域。4月1日,夏县发生一起小轿车与牵引半挂车相撞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4月3日,永济市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云海铝业公司熔炼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4月9日,山西运岩新材料公司反应釜清洗作业时发生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5月8日,万荣县发生一辆面包车与路边停驶重型半挂车相撞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按照《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发生重特大事故、6个月内发生3起较大事故和发生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较大事故等情况,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人或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或指定其内设司局主要负责人约谈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

约谈指出,这4起较大事故共造成15人死亡,7人受伤,教训十分深刻。不仅暴露出企业层面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保障水平低、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等问题突出,还反映监管层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要从属地责任落实是否到位、行业监管执法是否到位、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是否到位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和深刻反思。

约谈要求,运城市要深入查找原因,找准问题,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研究对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山西省安委办要加强跟踪督办,事故结案后尽快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报告,发挥好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约谈强调,山西省和运城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抓好省、市、县各级实施细则制定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原标题为《国务院安委办约谈山西省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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