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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司机莫存侥幸

潍坊晚报 2018-06-04 10:25 大字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对酒驾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记者了解到,在6月1日的集中整治行动中,全市交警共出动警力2180人,执勤点89处,共查处酒后驾驶114起,醉酒驾驶19起。

◆案例

6月1日晚,奎文交警大队三中队在樱前街与虞河路交叉口设置检查点,对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当晚9时许,一辆白色轿车沿虞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检查点时,见民警设卡检查,在距离检查点十几米远的位置突然减速并在行车道上停车,该车的异常行为引起了奎文交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刘川的注意,于是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车门刚打开,民警就闻到了一股酒味,驾驶员神情紧张。面对刘川的询问,驾驶员自称姓王,当晚去钓鱼的时候喝了点酒。民警立即用呼气酒精检测仪对王某进行检测,检测显示,王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54.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面对处罚,王某对于自己抱有侥幸心理酒驾的行为后悔不已。

1日晚10时44分许,寒亭交警大队民警在通亭街与百汇路交叉口设置检查点。一辆黑色小型轿车沿通亭街由东向西行驶至检查点附近时行驶轨迹可疑,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车门刚打开,民警就闻到了一股浓重的酒味,民警发现,这名40岁左右的男性驾驶员面色通红,两眼发直,口齿不清。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自称姓杜,一时说喝酒一时说未曾饮酒,他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驾驶机动车,还回头询问车后座上“朋友”,却发现车内除了自己空无一人。民警于是依法对其进行了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检测显示,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250.5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于是民警将其带至医院,由医护人员对其进行抽血检测,以确定准确的酒精含量,如达到80mg/100ml以上,不仅要被吊销驾驶证,还要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1日晚9时49分许,坊子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长宁街与永宁路交叉口附近设置检查点,对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一名中年男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沿长宁街由西向东行驶至碧水苑小区门口西约50米处时,民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驾驶员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于是依法对其进行了呼气酒精含量检测。

检测显示,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86.2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于是民警通知医护人员到达现场,由医护人员对其进行抽血检测,确定准确的酒精含量数值。

◆提醒

夏季聚会多切记酒后不开车

“酒后驾驶被查处后,多数驾驶员会引起重视,但还是有部分人存侥幸心理,觉得不会被再次查到。”奎文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华军说,酒后驾驶会使驾驶员出现视力下降、视线变窄、注意力不集中等状况,从而导致反应迟钝、行动迟缓等,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交通事故。酒后引发交通事故,往往不在于驾驶人没有认识到酒驾的危害,而是其内心的不自觉和侥幸心理在作祟“进入夏季,吃烧烤、喝啤酒是不少市民吃晚餐的首选,同样这段时间也是酒驾的高发期。”李华军提醒,一些人往往心存侥幸,认为喝得不多开车没问题,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他人和自己的安全考虑,请不要酒驾,交警部门会不间断、不定时地对酒驾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文/图本报记者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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