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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领导偷情被罚

北海日报 2018-05-18 11:09 大字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期,一则“民警偷拍上司通奸被行政拘留”的消息突然火了。说的是浙江台州公安局黄岩分局原民警池某,跟踪偷拍时任黄岩公安分局副局长的周某某,获取了周与一女性通奸的证据,将其交给了黄岩区纪委,但纪委以“未造成不良影响”为由未予处分,反而是池某被单位关禁闭7日、行拘6日。池某对所受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媒体评论认为,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公职人员的隐私权是否应让位于公民监督权。我国法律虽未明确规定,但池某代理律师所引用的“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人格权”,可谓法学界的通说。周某某作为公职人员、分局领导,在上班时间外出与人通奸,可能涉嫌权色交易、作风腐化等违纪违法问题,确实不属于个人隐私。分局以侵犯隐私对池某作出拘留处罚,可能涉嫌适用法律不当,甚至涉及公职人员廉洁性以及是否存在对举报者打击报复等重大问题,并不是一件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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