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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需共防共治

陕西日报 2018-05-17 07:07 大字

  张英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物越来越多,高空坠物致人损伤事件数量也呈上升趋势。高空坠下的物体大到外层窗户、广告牌,小到酸奶瓶、苹果核,这些都可能成为致人死伤的“高空杀手”。高空坠物被人们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实验表明,一个鸡蛋如果从4楼坠落就会让人起肿包,从18楼坠落可以砸破头骨,若从25楼坠落可致人当场死亡。有调查显示,高空坠物只有少部分是无意失手,大部分都是有意为之。

  高空坠物缘何屡禁不止?对于老旧小区来说,谁来出钱维修墙皮等事物的主体责任界定是首要难题。而对于新建高层来说,抛物则缘于公民素质还有待提升。再加上高空坠物伤人追责难以到位、技防措施不力等综合因素,这一城市“牛皮癣”久久难以消除。

  多年来,各地有关部门始终努力改变现状,如有的地方物业公司加大对高空抛物危险性的宣传力度,有的地方通过安装摄像头等方式遏制不文明行为的发生,有的地方探索用奖励的办法来发动群众举报。但遗憾的是,治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治理高空坠物,要坚持预防为先、技防为主。对于老旧小区潜在的安全隐患,如花盆、瓷砖、玻璃、广告牌、空调架、晾衣竿等,要细化主体责任,住户定期进行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同时,安装监控设施,加大治安巡查力度,为治理高空坠物现象提供保障,还可以在有坠物嫌疑的区域内安装防高空坠物安全网。

  治理高空坠物,要坚持德法并举、法治护航,让法律来做“防护棚”。通过建立意外事故基金等,避免让被害人流血又流泪。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在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事件中,如果没有监控录像等能确定物品来源的证据,就难以确定具体侵权责任人,整栋楼中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居民都可能要承担责任,一起成为被告,给予受害人补偿。

  综上所述,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自身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做到人人自律。物业管理部门要定期巡视,加强管理,积极防范,并设立警示标识或者划定安全线,劝导行人不靠近危险区域。有条件的物业公司还可以安装监控录像设备,对建筑物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监控,确保意外发生时能够准确地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行人在路过高楼或者户外广告牌下方时,要快速通过切勿停留,避免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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