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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宜昌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3019处

宜昌发布 2018-05-14 20:25 大字

5月14日,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召开“宜昌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吴凯对宜昌市2017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和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了简要介绍。

2017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17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63起,按灾情等级分:中型4起、小型59起;按灾害类型分:崩塌13起、滑坡46起、泥石流2起、地面塌陷2起。受灾人口420人,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79.9万元。成功预警预报避让地质灾害13起,紧急转移避免伤亡194人,避免经济损失约1200万元。继续保持三峡库区和省市级重点监测督办点因灾“零死亡”。

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

2018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据市气象部门预测,2018年春播期(3-4月)宜昌市降水偏多1成左右,汛期(5-9月)总降水量偏多1成左右、有阶段性的旱涝出现,其中主汛期(6-8月)总降水量偏多1~2成。

强降雨或持续降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因此预测,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需重点防范山区阶段性强降水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还要特别关注库水位升降可能引发的各类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防范的防治重点和时段

重点防治区域:三峡库区、清江库区和矿业集中区;山区公路、旅游景区、学校周边、易地扶贫安置点、居民集中区和在建工程等人为活动强烈区域。

重点防治时段:以汛期为主,重点预防强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5-6月和9-10月重点关注三峡库区蓄退水可能引发的各类灾害。网络资料图。2018年宜昌市地质灾害防治主要工作

“隐患就是事故”

“隐患不消除,视同事故处理“

地质灾害防治是三大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2018年宜昌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抓这5个方面:

1.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是地方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党政一把手必须亲自部署,重点督办。

2.加强巡查排查、摸清隐患。严格执行汛期和雨期“三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贯穿地质灾害防治全过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地方政府组织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排查,交通、住建、旅游、移民、教育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山区交通沿线、居民集中区、旅游景区、移民安置点、中小学校等地段的隐患巡查排查。国土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责。

目前全市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3019处,约占全省总数的五分之一。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其中:滑坡1839处,约占48.5%;崩塌597处,约占19.7%,不稳定斜坡492处,约占16.2%,地面塌陷59处,泥石流32处。灾害体总体积约30.9亿立方米;还有不稳定库岸23段(3.24公里)。受威胁总人数约13.4万人,预估经济损失达65亿元。

3.科学开展监测预警。进一步深化“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工作,及时汇总分析各类监测数据,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当有异常天气时,通过电话、传真和发送短信等手段将信息告知相关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网格协管员和专管员。当需要组织撤离时,由当地政府按照该隐患点应急预案,组织群众撤离。

地质灾害“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工作是把所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网格管理。每个灾害点落实“四位”,即乡镇分管领导、国土所负责人、村负责人及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专业技术人员协同管理的一体化模式。

全市3019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全部纳入“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总共划分1608个单元网格,共计安排专业技术人员38名投入到网格协管工作。

4.不断强化应急处置。完善和细化防灾应急预案,提高基层一线的防灾减灾、临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及时组织撤离群众,开展应急抢险,落实监测措施,严防二次灾害或次生灾害发生。

5.加快建设综防体系。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和长效保障机制。

雨季降至,地质灾害风险增大1.哪些行为可能诱发地质灾害?

答:地质灾害有自然因素造成的,也有人为因素引发的。

内因是灾害体的物质组成如(岩性)、结构面(岩层面构造面),以及所处的地形地貌区位等。外因主要是降雨,以及灾害体坡脚临空,或前缘库水位变动等。还有如地震、爆破震动等。因此,地质灾害形成的影响因素是非常复杂的,一般都是综合因素。

一般来说,受长期降雨或短时暴雨影响,前缘修路、建房等工程切坡、工程爆破震动,地表水大量进入滑坡区,容易产生滑坡。

崩塌一般都发生于高山陡崖地带,主要是岩体长期经受风化,形成临空面,雨水沿裂隙入渗,增加了岩体动水压力,导致岩体失稳而产生倒塌或坠落。或者由于爆破震动失稳。

此外,因矿山地下采空、过量抽采地下水等容易诱发地面塌陷。工程建设不合理的开挖,不合理的弃土、弃渣、采石,滥伐乱垦等认为工程活动都可能诱发地质灾害。

2.发现地质灾害灾情,该怎么办?

答:雨季来临,地质灾害的风险增大。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同时,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寻找安全地带躲避,及时设法告知周围居民,撤离到安全地带。

建议雨天尽量不到山区景点游玩,雨天出行尽量避开山区公路。

来源|宜昌发布、宜昌市国土局

通讯员|郑芮 

编辑|婷婷 

编审|水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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