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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跨省吃饭” 别只罚酒三杯

南国早报 2018-05-13 16:07 大字

辛辣点评

□江苏 范子军

湖南湘西一女毕业生日前在网上发帖,公开举报湖南龙山县烈士陵园园长杨明元作风奢靡腐败,擅离职守,上班时间驾公车与异性私密约会,行为不检点。针对上述举报,5月7日湖南龙山县纪委监委通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杨明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县委撤销杨明元龙山县烈士陵园管理处副主任的拟任职务。(据澎湃新闻5月12日报道)

当事女生在举报帖中称,她参加了龙山县烈士陵园招聘解说员的面试之后,园长杨明元打电话谎称要进行“第二次面试”把她约出来,见面后多次进行言语暗示,并开车把她从湖南龙山县带到湖北来凤县吃饭,在回去的路上还从钱包中拿出一叠钱给她。

官方通报证实,杨明元在单独考核女大学生罗某某过程中,违规使用单位执法公务用车去来凤县用餐,且在工作日饮酒,影响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违纪,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县委撤销杨明元龙山县烈士陵园管理处副主任拟任职务。看似严厉的处分,却有“罚酒三杯”之嫌。

湖南早在2012年9月就落实中央正“四风”规定出台“八条禁令”,对工作日中餐饮酒、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旷工等违规行为做出明文规定:情节较轻的,将面临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处理;情节较重的,将面临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处理;情节严重者,则可能被要求引咎辞职或给予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处理。

烈士陵园园长违规使用公车、违反工作日禁洒令,甚至还被曝有潜规则企图,违规情节该如何“对号入座”,想必大家心里都有杆秤。有道是一百次警告都不如一次依纪依规严厉追责。仅止于警告,仅仅撤销拟提拔的职务,会有多大的教育和震慑效力?这值得有关方面认真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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