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漆“涉毒家庭” 到底让谁丢脸
■余明辉
5月8日,广东揭阳市惠来县鳌江镇10户家庭的房屋被喷上“涉毒家庭”字样。5月9日,记者从惠来县公安局、惠来县委宣传部证实,该县鳌江镇确实有家庭房屋被喷漆“涉毒家庭”。惠来县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知道此事,但上述喷漆行为并不是县公安局组织的。惠来县鳌江镇禁毒办一工作人员表示,喷漆行为有提前告知村民,5月8日晚已意识到有不妥之处,已开始落实去除工作。(5月10日澎湃新闻)
家庭一旦有人员涉毒,就要被喷上“涉毒家庭”的“大印”和“标签”,的确不妥。一则,有涉嫌法外施罚的嫌疑,是一种违法行为;二则,有扩大打击面、株连家庭成员的味道。不过幸好当地很快认识到了错误,开始着手改正去除喷涂不当内容的工作。但就此类事件的再发生来说,这一事件的快速纠错无疑只是为我们反思开始提供了契机。
应该说,在涉毒家庭的外墙体上喷上明显的“涉毒家庭”,起初应该是作为一种工作创新推出,本意是为了让涉毒人员丢脸,让家庭感到压力,对社会形成震慑,根本目的无非还是为了能够更有效地禁毒、打击当地猖獗的制毒贩毒行为。但打击制毒贩毒,必须是在依法依规的情况下进行和实施具体的处罚或警示方式才行。超越法律的法外施罚,本质上是对法律精神和规定的一种蔑视,最终必然会引起社会的不满和挞伐。因为这种明显的违法行为,不但起不到初设的应有作用,反而让出主意者、喷涂者把自己置于舆论的“大火”上拷问,接受各方面的检视和声讨,把自己置于无法或难以收场的尴尬境地。
这让我们不得不反思,随着我国法制社会建设的不断完善、发展和深化,包括司法执法等一切事务必须依法行使,目前已经成为各级各部门、各群体等都必须谨守的基本原则,并成为指导各种工作和行为的铁律。这是法治社会的需要,也是法治文明的必须。但遗憾的是,还是有一些人或机构组织,不时有意无意就要拿以往的人治思维、违法社会示众等方式,搞所谓的社会治理,还美其名曰创新。
殊不知,这是一种不折不扣的伪创新和违法,不但让自己丢脸,更是让我们的法治社会建设、法治进程蒙羞;不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反而还会让相关的工作等陷于被动之中。凸显的是其本质上缺乏法制思维和素养的表现,是一种创新工作思维和工作能力不足的表现。
就这些意义上讲,喷涂“涉毒家庭”引热议,从反面告诉我们法治社会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带给我们最大的直接警示和教训,莫过于执法更要守法,司法更要依法;不管处理何种事情,进行何种创新,谨守法治底线无疑是最起码、最基本的底线和红线之一,这是比创新工作本身等更重要更基础的东西。只有坚守住了这些,所谓的创新工作,才可能真正有效和取得理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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