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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商家的过度宣传买单

咸阳日报 2018-05-08 22:47 大字

水方

近一段时间以来,“猴姑饼干养胃”、“董酒抗癌”、“茅台保肝护肝”、“光明酸奶延缓肠道衰老”……此类夸大商品功效宣传的消息再次皇而堂之地登台,其不折不扣、耸人听闻的夸口,广而告之、毫无围栏的大肆宣传,不仅让大众咋舌,更让人们看到了商家“铤而走险”的嘴脸。

在纷繁芜杂的商家宣传背后,是毫无根据、信口开河的夸大宣传,大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气场,这种商业逐利无底线、满嘴雌黄无边际的功效“海口”,不仅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践踏,更混淆了人们对基本科学的认知,其罪责不小,危害甚大,成为食品宣传和保健品宣传的顽疾。

商家的言过其实,可以说我们食品消费环境的不容乐观,一方面商家的营销缺乏自律,另一方面对虚假、夸大宣传的整治力度还不够,尤其很多商家缺乏自律,对相关的法律条文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消费者全权负责的法律意识和社会道义没有尽到,加之恶性竞争下,谁的胆大,谁有吹牛皮的本事,谁就可以从中获利;同时,执法部门对这些夸大宣传的整治力度疲软乏力,造成了他们违法成本小,获利空间大,商家不理性导致的信息不对称也会诱导消费者不理性。

长期以来,很多食品商家在推销产品时,总是虚假宣传其具有抗癌、延年益寿等功效,将普通食品宣传为保健食品,夸大、虚假宣传等乱象很大程度地阻碍了食品、保健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所以有法必依,违法必惩、执法必严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应当擦亮眼睛,识别谎言,拒绝购买,不为此类宣传埋单,同时,执法部门应当加大执法力度,从重从严对待夸大的效能宣传,用猛药来治理视频宣传的沉疴痼疾,还消费者一个洁净、健康的消费环境。 (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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