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举报涉黑涉恶最高奖励5万元
本报5月7日讯(记者刘潇)5月7日,记者了解到,全市将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使罪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告,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积极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在查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结构和组织者、领导者的地位作用,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事实,追缴、没收赃款赃物,打击“保护伞”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凡是群众举报的重大涉黑涉恶线索,一经查实,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1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奖励,并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同时,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新闻推荐
选自视觉中国刘姿含跳绳作为一种“强心”的运动,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得到重视。研究表明,跳绳对心脑血管、肺功能均有一定好处,并且能够改善骨质疏松,增加神经系统协调性,有助于青少年的智力发展等。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