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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金起争执 调解员化解纠纷

三秦都市报 2018-05-07 01:37 大字

本报讯(杨晏记者谢斌)“我们有了困难,首先想到的就是你们法院,权利得到维护真是太开心了,给你们点赞!”拿到赔偿款的柳某和杜某开心地向未央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员竖起了大拇指。

2018年4月3日,李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柳某相撞,造成柳某及车上成员杜某受伤、车辆受损。因事故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几天前,柳某和杜某便拽着李某来到法院要求起诉。

法院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了解相关情况后,认为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可以进行诉前调解。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立即启动了诉前调解程序。“大家互相谅解一下,不要动气。”“一定要帮你们把这疙瘩解开。”诉前调解员耐心劝说,很快平息了双方当事人的怒火。

经过反复沟通和劝解,并适时释明法律和情理,最终促成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一次性赔偿柳某、杜某垫付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赔偿共计42500元,当场支付30000元,柳某、杜某就剩余12500元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自此双方再无任何纠纷,整个过程用时不到一个小时。

据介绍,未央法院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成立后,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力促案件调解。短短一个月,成功调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3起,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件繁简分流,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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