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老年代步车”要从源头管控
在不少地方,一些外形尺寸与机动车无异的“老年代步车”,不需要办理任何证照手续就大摇大摆上路,成为公共安全一大隐患。此类“老年代步车”的问题可谓老生常谈,但不得不正视的是,对“老年代步车”到底该如何治理,尚无确切的答案。因存废的大方向不明,往往是治理一段时间后,“老年代步车”保有量又持续增加。(5月3日《工人日报》)
“老年代步车”为行动迟缓的老年人出行,提供了一种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然而,问题缠身的“老年代步车”横行街头,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对驾车老年人和他人的安全都会造成威胁,必须加以治理。
其实,最早出现的“老年代步车”是一种医疗器械,车速基本控制在每小时10公里之内,以速度低、刹车灵、安全可靠、方便为标准,且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不过,如今在全国各地道路上出现的“老年代步车”,速度多在40至50公里每小时,商家以不需要任何驾驶资质、不需要担心道路交通违法处罚为卖点来销售“老年代步车”。尽管销售的价格不菲,但不少老年人为了出行方便,还是纷纷掏钱购买这样的代步车上路。而这种外观和车速都与小型普通轿车差不多的“老年代步车”,在机动车道上与来往的车流“争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由于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规范管理,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只能劝说驾车的老年人不要驶入机动车道,只要其不违反交通法规,也难以对其进行处罚。这种现象导致了“老年代步车”在管理上的法律空白,是造成“老年代步车”乱象的主要原因。目前,市场上流通的“老年代步车”,车型杂乱无章,无论是质量参数、行驶速度,还是续驶里程、安全技术性能,都达不到现行电动汽车标准,未被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生产没有统一标准。因而,“老年代步车”不能当作电动汽车加以约束和管理;而“老年代步车”多是四轮的厢式车型,如果按照两轮的电动自行车来管理,标准又过于宽松,对治理乱象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笔者认为,治理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就是从产品的生产源头抓起。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老年代步车”产品的统一标准,在质量参数、行驶速度等方面严格监管,不让一台不合格的代步车出厂;而对一些非法生产或改装“老年代步车”的黑工厂,予以取缔并严厉处罚,从而在源头上堵住“老年代步车”的安全隐患。
我国已逐渐迈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日益增多,今后“老年代步车”的市场会越来越大,如果不彻底进行规范和治理,马路上的“老年杀手”就会增多。对此,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尽早出台有关“老年代步车”的法律法规,填补法律空白,也让交警等部门在执法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此外,一些驾驶代步车的老年人,也应该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隐患意识,为了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与机动车“争路”,不“倚老卖老”肆意违反交通法规。简而言之,要通过全社会合力治理,消除“老年代步车”一切安全隐患,让它真正成为老年人代步的好帮手。□阿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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