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路上 警惕这些“陷阱”
招聘会现场(资料图片)
毕业季临近,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6月将有820万高校毕业生步入社会。对于涉世不深的大学生来讲,就业路上难免遇到各种各样的“陷阱”。对此,毕业生有什么问题需要注意?职业生涯如何快速起步?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这些合同不能签
对于历经重重面试后终于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毕业生来讲,签署劳动合同时不能掉以轻心。以下的几种合同,就可能无法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例如,有的学生在毕业后得到了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并没有书面文件;
再如,合同内容极其简单,缺乏必要的细节约束,甚至连用人单位的名称、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基本要素都不全;
还有些合同明显偏向用人单位一方,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益和务工者的义务,对务工者应享受的权益规定很少;
此外,还有些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必须遵守“厂规厂纪”,并利用这些条款强迫劳动者加班,使强迫劳动变成合法。
“试用期”有说道
不少毕业生参加工作之初,都会经历“试用期”,那么关于试用期又有哪些规定?试用期不发工资的“规定”又是否站得住脚?
试用期多长算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另外,依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
不少毕业生还曾遇到过试用期内不发或少发工资的情况。《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牢固树立维权意识
近年来,高校毕业生走向社会因阅历较浅而无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例并不罕见。对此,人社部3月发出了《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部署毕业生的权益保护工作。
通知要求,加大就业权益保护宣传,在招聘会现场、服务大厅和相关网站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示、典型案例、维权警示和投诉渠道,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针对毕业生在就业路上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专家建议,在求职过程中,学生要增强法律意识,自己遵守法律法规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毕业生在与单位签订合同时,要与单位加强沟通,详细了解合同内容,尤其要注意区分劳动合同与实习协议的区别,仔细阅读劳动合同的内容,明确试用期条款、薪酬待遇标准及发放办法、社会保险条款等内容。一旦遇到权益被侵害的情况,要及时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权益。
不能再留有“校园思维”
高校毕业生关心的另一个话题是,步入社会后,如何更快地适应工作的节奏?职业生涯如何快速起步?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毕业生走入社会,最关键的是抛弃固有思维,不断地学习并完善自己。
“毕业生走入社会后,80%的事情都需要自己去学习,包括如何与人交往、如何树立责任心、如何把自己分内的工作做好等等。”储朝晖称,如果毕业生进入社会后留有“校园思维”,有可能会成为自己职业生涯发展的阻碍。
此外,北京邮电大学的一位辅导员还建议,大学生在走入职场前可以多参加校内就业指导中心准备的各类课程,并积极做好专业知识的储备,加深对公司及行业的了解。同时,如果有机会可以提前参加实习,以尽快适应工作的节奏。(江苏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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