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评谭·安全生产责任须落实
叶昊鸣
近来,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如广西桂林龙舟倾覆致17人遇难等,这些事故再次敲响了防范安全风险的警钟: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必须时刻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天地之间,生命为贵;百业兴废,安全为重。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社会发展向好,但安全形势也越发复杂,多起安全事故的发生更是提醒我们需要时刻注意“安全风险”这柄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安全事故具有偶然性,安全事故不可避免。 ”面对安全事故,有的人以此作为说辞,但这只是逃避责任的借口,背后却暴露出安全理念落后、安全意识淡薄、防范风险责任不落实、预防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为此,必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深入排查风险隐患,重锤出击,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中央高度重视防范安全风险,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完善相关监督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最大限度降低安全事故发生。近期,国务院安委办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船、重点路段和水域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危险及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及时封闭、停止运营,同时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中办国办日前出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明确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将接受考核考察,履职不到位、阻挠干涉监管执法等将受到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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