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捧一本书优雅地老去
我一直坚信,书读得多的人,面目一定不可憎。正所谓:温润如玉,谦谦君子,好生令我心慕。作为女人,年轻时,可以花为容,而人到中年,最好的装饰品,不是名牌衣饰或佩戴的珠宝,而是“腹有诗书气自华”这种由内向外散发出来的光华气质,它才是你我天然有益无害养心又养颜的最佳保养品。用文化知识来充盈内心,丰富内心,强大内心,这比任何外在的附属品来得真实、美丽、持久。
有书香的家,一定是温暖的。童年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母亲每晚卧在床头读书的情景。母亲爱看《小说月报》《大众电影》,这一幕,深深影响了我。长大后的我也沿袭了这个好习惯,最爱夜静时,在桔色灯光下,手捧一本书,窗外月半弯,树木散发出清香。这一刻,岁月静好。
记得1991年,我领到了上班后的第一个月工资,欢欣雀跃地跑到新华书店买了一套心仪已久的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用去了23.95元。这套书被我93岁的外婆捧在手上,贴近面庞,一字一句地读完。因为那时她老人家一只眼睛已经失明,看书有些吃力,但她爱看书,只要我买回家的书,她都读,包括琼瑶的小说。看着书柜里一排排熟悉的书名,就让我回想起那个爱读书的年代。那时的我是发如墨、眼如星的文学青年。那一年,台湾作家三毛自杀了。她给喜爱她的书迷们留下了绝唱。如今,回头再读三毛的文字,那是属于青葱岁月的文字,每个年轻过的女子,都曾向往过三毛式的浪漫,心底都曾有过橄榄树,梦里也曾花落知多少。
流年似水。书,早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如同我手中的咖啡,窗前的兰竹,柜中的棉麻,妥帖温暖,养眼润心。
书是我最好的闺蜜。它如同拥有一颗赤子之心的好友,陪伴我从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少女时代,直至今日的半随流水半随尘的淡定中年,也必将陪伴我从容走过今后的岁月,慢慢地,优雅地老去。
若我老了,我会在躺椅上手捧一本书,发呆,沉思,打盹,回忆,微笑。那时的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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