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在家上网 3名陌生人开门闯入 房子之前曾委托物业出租和售卖,钥匙却“跑到”房产中介人员手中
本报讯(记者 潘国武)昨日,陈先生在云景路家里上网,突然有3名陌生男子打开房门进入屋里。来人究竟是什么人?原来,陈先生此前委托小区物业帮出租或转让房子,房门钥匙却莫名被转到中介手中。双方因为“补偿损失”协商不妥,随后报警处理。
2012年,陈先生在云景路某小区购买一套房子。2017年底,他把房门钥匙交给小区物业,委托他们把房子转卖或出租。今年2月份,陈先生发现房子还没有出租,也没有转让成功,就到小区物业处取回房门钥匙决定自行居住。
昨日,陈先生和女朋友从外面回来,在房里休息。下午2时许,门锁有转动的声音。“当时,我女朋友在房间里休息,我光着膀子上网。”陈先生说,房门被打开后,3名陌生男子进入房里,他吓得大喊起来。
3名男子见状,转身就走。陈先生穿好衣服追下楼去。“我当时就认为,来人可能是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陈先生跑到小区物业办公室时,物业工作人员却反问他“钥匙不是已经退还给你了吗?”
那么,这3名男子到底是谁?他们怎么会有陈先生家的房门钥匙?
陈先生追到小区门外,正好遇到刚才那3名男子,他们正要骑电动自行车离去。陈先生将他们拦下发现,他们穿着“江山地产”的工作服,门店就在小区附近。3人解释说,“钥匙是我们经理给的,我们只过来看房,如有异议请跟经理说”。
由于物业工作人员说“钥匙已经退回,其他情况不清楚”,陈先生只好跟随3人到江山地产店面办公室了解情况。
店面销售经理黎先生介绍,陈先生的房门钥匙是前同事收回来的。这名前同事在年前就辞职了。3名员工上门去查看房子之后,才知道陈先生不出租也不转让这套房,因为无法联系上前同事,所以他们不清楚钥匙是从哪里拿回来的。
沟通中,陈先生以房门钥匙被人私配、大白天私进民宅为由,要求3人支付“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和锁头更换费用在内500元钱补偿”。黎先生说,新员工工作失误才引发误会,可新员工没有钱,他答应帮垫付300元钱,陈先生不能接受。
由于协商不下,陈先生报了警。民警介绍,这是一起民事纠纷,双方自行协商处理。经沟通,陈先生收下江山地产中介人员400元补偿费,表示不再追究对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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