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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照片存手机 手机失窃钱被盗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8-04-20 10:56 大字

日前,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景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尚未退赔的违法所得将继续被追缴退赔给被害人。法官提醒,身份证不可与银行卡放在一起;也不可把身份证照片存放在手机内,以防手机失窃后被窃贼利用,造成更大的损失。

梁先生和妻子到浙江省慈溪市打工已有多年。 2017年12月某日清晨,梁先生起床后发现,放在枕头下的手机神秘“失踪”,不料随后妻子也发现自己的两个挎包不见了。这时,两人才惊觉家中可能被小偷“扫荡”了。在不祥的预感下,梁先生赶紧查询绑定了微信账号的银行卡余额,但为时已晚,卡里的14万元已被洗劫一空,梁先生和妻子赶紧报了警。

所幸,法网灰灰疏而不漏,事发第二日下午,小偷还没把手机“捂热乎”便被抓获了。 “窃贼”景某交代,当天“得手”离开现场后,意外地发现,偷来的手机中存有一张身份证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清清楚楚。于是,景某利用照片上的信息重置了微信密码,后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将其中所绑定的4张银行卡内的14万元全部转至自己的微信账户内。 李佳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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