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开出“电动车”罚单,高新区开出“电动车”罚单
早报讯 近年来,电动车凭借轻便、价廉、操作简便等优势,受到部分消费者青睐,高新区街头也涌现不少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昨天,记者了解到,高新区交警大队开出了第一张“电动车”罚单。
3月10日晚,高新区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河东路有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事故科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勘察发现,于某驾驶的四轮电动车与王某驾驶的银色的小型轿车相撞,而四轮电动车驾驶员于某并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民警立即将双方车辆扣留。 4月16日,经相关检验鉴定机构鉴定四轮电动车为机动车,因此于某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民警对于某批评教育后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于某及时缴纳了罚款并承诺以后不再驾驶这辆四轮“电动车”。
这类“电动车”几乎都没有车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号牌,也就没有定期、强制车况检测等硬性规定,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就无法得到有效监管,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部分商家为了自身的利益告诉消费者这些车辆都是电动车,无需挂牌。交警部门表示,将联合经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从生产、销售、运营、安全等多个渠道严格管理,开展此类车辆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记者 陈勇 通讯员 刘彬 刘俊楠)
新闻推荐
@宁德网警巡查执法4月19日消息,2018年4月18日18时许,宁德蕉城警方接群众报称,一男子因情感纠纷,在自家二楼卧室内,怀抱煤气罐将煤气放出,手拿打火机,声称要点火引燃。接警后,蕉城警方第一时间组织相关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