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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来不是在盗窃就是在坐监, 盗车惯犯又被判刑10个月罚6000元

烟台晚报 2018-04-19 09:17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李珑通讯员王白石曲婷)近日,牟平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宋某曾因多次盗窃农用车被判实刑。去年10月出狱后没过多久又操旧业,一个月后再度因盗窃电动车被警方依法逮捕,牟平法院经审理判其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去年11月中旬的一天,家住牟平某村的张大妈报警:“我家门开着,电动车放在门口,钥匙插在车上,寻思没事,也就没拔,谁想突然有一个男的从门口走过来,赶着车就骑走了,怎么追也追不上!”

一名小偷堂而皇之地经过张大妈家大门,“赶”走了她的电动车。同样的情景在不同地点依次上演,宋某作案手段之简单,过程之顺利令人不可思议。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公安机关通过仔细勘察和分析,终将宋某抓获。

宋某供述了他多次盗窃的经历,作案目标都是无锁的农用车或者电动车。2004年时,农用车在农村盛行,宋某就天天拎着摇把在牟平农村晃悠,看见没锁的农用车就上前摇开车开着便跑,得手后低价销赃,潇洒一阵再如此反复。宋某也因此成为监狱的“常客”,先后于2004年、2007年、2008年、2011年、2014年、2016年、2017年“进驻”监狱。可以说他这14年来的生活,基本上不是在盗窃的路上就是在去监狱的路上。牟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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