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如何杜绝“以检补医”
汪昌莲
一些患者反映,在医院看病挂号排队花1小时,做各项检查花1个小时,最后在就诊室和医生沟通的时间不到3分钟……有人将这种现象总结为群众就医“113现象”。“我会不会被过度检查了?”记者采访发现,不少患者都有这样的困惑。(据《经济参考报》)
除“以药补医”之外,“以检补医”也是一些医院的“宠儿”。“以检补医”最常见的手段,就是重复检查和过度检查。针对这一问题,卫生部门曾经力推“医检互认”,即不同医院的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但多年来,这项工作一直进展缓慢,部分医院在一定程度上的“软抵制”,致使“医检互认”形同虚设,“重复检查”的抱怨仍不绝于耳。
“医检互认”为何难以落实?从客观层面看,首先难在医疗资源配置失衡,即便是同级医院,检查设备也存在一定差距,不可能同样先进,从而导致“医检互认”缺乏相应的技术条件。此外,很多医院“老死不相往来”,缺乏医疗资源共享机制,以及技术协作机制,医生对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往往持怀疑和排斥态度。而且,由于医院之间、医患之间缺少互信,为了规避可能的医疗纠纷和医患矛盾,一些医院遂简单地选择放弃“医检互认”。
当然,“医检互认”难以落实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利益驱动使然。众所周知,医检项目是医院的重要经济来源,如果实行“医检互认”,则意味着医院减少了一大笔收入。特别是破除“以药补医”后,随着医院药品零加成的实现,医检项目对医院的经济收入尤其具有重要影响,加之现有的财政补贴不足以维持公立医院发展,所以“医检互认”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医院的“软抵制”。
以笔者之见,从根本上治理过度检查乱象,关键在于杜绝“以检补医”。实现这一目标,靠现有的办法是行不通的,必须从改革医检体制入手,在“医检分离”上破题。所谓“医检分离”,就是把检查环节从医院中分离出来,成立一个公益性的权威机构,专门从事医检工作。同时,对于这些医检结果,各家医院必须无条件“承认”。如此,既保证了医检结果的权威性,又减少了患者的检查成本。而且,万一发生医疗事故,也可明晰检查、诊疗环节的责任,有效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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