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简爱》
老残
我得坦白,我做过贼。我偷的是书,书名叫作《简爱》。鲁迅说过,偷书不叫偷,叫拿。所以我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窃贼。上中学时,语文老师张楠棣说过这个故事,这也是我当初道德沦丧的理论基础。
书是临安图书馆的,出版于1980年,书款1.65元。下午我们一拨人在工作室喝茶,有人从书柜上抽出这本书,于是便抽出一段淡出青春的往事。
书已经很旧了,边沿破损,有人用其他纸张糊了糊,做了补救。那张借书卡居然也一同“偷”来,并保存到现在。借阅时间从1981年起1984年止,借阅的人当中,只认识一个人,她是我夜校英语班的同学。从时间上推理,我“作案”时间应该在1984年10月27日以后。一本优秀的世界名著,因为我的贪婪和攫取,在某一天终止了它思想的旅行,一直在我寂静的书架上蒙受耻辱,并积满灰尘。如果当初我不选定它作为“偷窃”目标,它或许会筚路蓝缕,被人翻看得体无完肤,但一本书的终极幸福却莫过于此。是我残忍地终止了这种幸福,我把它相对完好地保存至今,但实际上它早就死了,是我策划了对它的谋杀。
我让一起喝茶的朋友们猜一猜书的价格,有人斗胆出价到1.20元,可见1.65元在当初绝对是一个让人生畏的价格,是它的高处不胜寒让我有了犯罪的动机?事实应该是这样的,我去新华书店跑了好几次,最后被这价格挡了回来。于是,我来到图书馆。我踩点了好几次,耗费的精力和思考绝对不亚于抢劫银行。图书馆的书,为方便借阅,上下橱窗之间有一条缝,我必须靠两个手指的力量,把书横过来,然后从那个窄小的缝隙里慢慢移出来。而我居然成功了。我选择这本书,首先是书名《简爱》吸引了我,那时,年轻的我对爱情充满徘徊和憧憬,爱情于我,过于神秘,过于忐忑,过于复杂。我满怀期待地看完这本书,爱情却比我想象的更加错综复杂。同时,我也有挥之不去的犯罪感,鲁迅虽然说偷书是可以原谅的,但鲁迅也说人肉馒头是可以治病的,我终究中了鲁迅讽喻的圈套,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我把它丢弃在时光的暗处不去理会。当它现在一不小心被人发现,山川依旧,人事全非,像很多讳莫如深的往事,现今至多是饭后的谈资和时光灰烬里的一缕青烟。
是的,所有的原始积累都有它的原罪,所谓的文化人格的历练也不能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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