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社会新闻> 正文

盗卖“私房生活照”须依法惩治

南国早报 2018-04-11 16:02 大字

朱慧卿/漫画

漫谈万象

□河北 李雪

近日,市民吴女士意外发现,自己发布在社交平台上的照片被某微商用作“买家秀”发在朋友圈内,这让她怀疑自己的照片被私下出售。记者调查发现,多种类型的私人照片被打包放在网上出售。出售者称,这些都是从社交平台下载的所谓“没有版权”的照片,如果购买量大,还可根据要求“定制”。(据4月10日《北京晨报》报道)

毋庸置疑,盗卖“私房生活照”是一种违法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所以,对被侵权人而言,面对网络上出现的自己照片,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减少“私房生活照”造成的侵权事件,一则需要公众增强法律意识,别因为好玩或无知,侵犯他人权益,而又给自己带来麻烦。据警方介绍,如果购买他人照片进行诈骗,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则对于这样的侵权事件,不能仅有媒体的曝光,相关部门需要立即行动起来,对盗卖“私房生活照”商家进行依法整治。同时,对于网络平台履职不力,甚至给不法商家提供便利的,也须强化问责,以倒逼其依法行事。

盗卖“私房生活照”不是正经生意,是见不得阳光的违法勾当,更是自作聪明之举。总之,无论是做生意还是做人,守法最重要,突破了法纪,即便得逞一时,也难逃法律制裁。

新闻推荐

微信加友不料被抢

本报讯【记者余碧波】微信加了“优优姐”,不料被抢。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1月14日16时30分许,受害人庞某到秦州公安分局中城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人抢劫,要求查处。派出所...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