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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二手租车公司打时间差诈骗百万 多位客户车辆“不翼而飞”

澎湃新闻 2018-03-30 13:59 大字

先从大型租车公司签短约拿车,后与客户签订长约供车,犯罪嫌疑人高星通过“打时间差”牟利。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警方获悉,近日浦东警方破获系列租车诈骗案,发现高星等人自2017年至今,已在宝山、外高桥、川沙、三林等地区以相似的手法实施诈骗四十余起,涉案金额超百万元。两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已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浦东警方透露,2018年2月1日,市民张先生来到浦东分局六团派出所报案称:他向租车公司租来的轿车被公司人开走了,押金也没退给他,怀疑自己被骗。

经警方询问获悉,2017年9月,张先生到浦东新区川沙镇川宏路某汽车租赁公司,从公司负责人“高星”处租用了一辆轿车,约定租赁期限从9月至12月。由于价格实惠,张先生当场签下租赁合同,支付了车辆押金和首月租金,每月他租金也是按时给付。截至12月底,高星再次询问其是否以优惠价格续租车辆,张先生也一口答应并支付了当月租金。

2018年1月初,张先生出门准备开车时,却发现停在家门口的车辆不翼而飞。他马上联系租车公司负责人高星,高星却表示车辆被上面的大公司收回,并声称过两天就能还给他。等了10余天后,仍未等到车辆,高星也渺无音讯,玩起了失踪。张先生至此方知自己被骗,遂报案,全部损失合计2万余元。

“张先生并不是第一个被害人”,浦东分局川沙分区指挥部侦查办案队民警汤警官表示,“2017年12月至今,我们已经陆续接到多名群众前来报案了,都是问该租车公司租赁车辆的”。

据汤警官介绍,位于川宏路的该租车公司通过向大型租车公司短期(一个月左右)租入车辆,再以低于市场价的单价与下线客户签订3个月甚至更久的租车合同,达到从中牟利的目的。所以许多客户在租车3个月后,实际已超期使用租赁车辆,故被大型租车公司强制收回。该二手租车公司目前也已人去楼空。

经调阅大量租赁合同,办案民警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高星和周沫,两人系该租车公司日常运营的主要负责人,同时,还发现高星等人自2017年至今,已在宝山、外高桥、川沙、三林等地区以相似的手法陆续实施诈骗四十余起,涉案金额超百万元。3月2日,经民警守候伏击,高星和周沫先后在宝山、周浦两地分别被抓获,两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浦东新区看守所,记者见到了犯罪嫌疑人高星。高星交代,2017年9月,因经济拮据,他和周沫二人合谋,通过在网上发布低价租车信息,转租大型租车公司车辆骗取押金和租金,并挪用于他的生活开销、填补亏空等。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星和周沫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浦东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市民如需租赁车辆,请不要贪图便宜,要选择专业、有规模的租车公司。确定准备签署租赁合同时,也请市民仔细查看租赁车辆公司资质,如果在租赁合同中发现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和租赁公司协商修改。

(文中犯罪嫌疑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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