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送材料摔伤能否算工伤?
○○记者 陈跃文
“我受伤是为了给单位送材料,能不能申请作为工伤呢?”近日,市民韦女士向晚报热线2821100求助称,她下班时间去送材料,谁料途中不慎摔伤,至今仍在家里休养,已花去不少医药费。韦女士想通过申请工伤来补偿自己的损失。
韦女士说,她在一家建筑公司做财务,上班三四年了,一直和同事们相处得不错,平时也常为单位传送材料。3月21日上午,部门领导交给她一份材料,让她尽快送到合作单位去。当天中午下班后,她便骑着电动车出门送材料,在路过箭盘山附近时前面突然横冲过来一辆电动车,她赶紧扭车头避让,结果车子撞上路边的石墩,其右脚脚踝顿时疼痛难忍。
韦女士强忍着痛送完材料,随后去医院检查才发现右脚骨折了。在医生的建议下,她请假在家休养,医疗费已花去1000多元,“接下来还要继续治疗,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损失更多。”对此,韦女士认为自己去送材料也是工作内容,应该算作工伤。但同事们认为事情发生在下班后,而且受伤是韦女士自己不小心造成的,不能算作工伤。韦女士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记者就此采访了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黄华律师介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黄华律师认为,根据韦女士所述,她系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算工伤。韦女士可将情况报告公司,要求工伤待遇,如果公司不认为韦女士是工伤,她可申请工伤认定。
新闻推荐
□姜远娜乔迁新居,怎么说也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岁末年初,亲戚朋友前来小聚。孩子他姑带来了大大圆圆的“支锅”饼,透暄透暄的“发面”糕;孩子他姨送来了大米小米、红豆绿豆,样样数数,意指“五谷丰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