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杀熟”?媒体揭秘争议背后的真问题 1000个关键词 把你看穿
APP宰客并非个案,有调查显示,51.3%的人曾遭“杀熟” 图据人民日报微博
都是套路
价格“看看就涨”
一些软件订房页面被浏览多了,相关酒店房价就自动上涨;
一些用户清除浏览记录后,甚至能发现原本显示的价格又下调不少。
会员“定向涨价”
所谓“会员价”比普通非会员用户价格更高;
用户高高兴兴付了钱,谁知折后价钱,还高于别人的普通价。
不同手机不同价
同一个用户,使用苹果、安卓手机,看到的价钱也会不同;
新华社记者亲测某项充值价格,苹果手机年费233元、安卓手机年费198元。
近期,不少网友发现,自己经常购物的网站、APP(应用程序),消费越多,得到的优惠越少,甚至越贵。打车、购买电影票、视频会员等,也存在“同货不同价”现象。记者亲身试验后发现,一些APP平台确实存在“杀熟”现象。种种五花八门的“新技术套路”让人防不胜防。
新华社记者试验:结果被杀熟
有51.3%的人反映自己曾遭遇互联网企业类似“杀熟”行为
近期,有关大数据“杀熟”的曝光将一批互联网企业推向风口浪尖。
网友“廖师傅廖师傅”经常通过某旅行网站预订一家出差时常住的酒店,网站长年显示房价在380元至400元间。一次偶然的机会,酒店前台告知,淡季门店直接订房只需要300元。疑惑之下,他进一步比较了自己和朋友看到的网站价格发现:作为老客户,网站对自己显示的价格为380元。而另一名新客户,看到同一天显示的酒店房价,却只有300元。
为了验证,新华社记者亲自做了试验。记者同时用两个手机账户登陆某款与旅行相关的软件后发现,其中一个已经使用APP预订过该酒店的账号,再查询当天这家酒店房价,显示的最低价格为568元。而另一个没有使用过该APP预定酒店的新账号,查询同一房型同一时间的房价,显示的最低价格为517元。
如果不是特意比较,这样的“杀熟”并不容易被察觉。
类似的APP宰客并非个案。近期,有媒体专门发起一项“杀熟”调查。结果显示,2008名受访者中,有51.3%的人反映自己曾遭遇互联网企业的类似“杀熟”行为。
网络工程师介绍:非技术问题
充值价格:苹果手机年费价格233元、安卓手机年费198元
除了订酒店挑熟客狠“宰”,不少网友发现,使用APP订机票、买电影票、购买付费会员等,都会出现各种意想不到的价格陷阱。不少人调侃,以前只听说“线下杀生”,而大数据又添“线上杀熟”。
套路一:价格“看看就涨”,旅游网站花式催买。在各类“杀熟”曝光帖中,旅游类APP成为吐槽重灾区。网友“卖铁小王子”发帖罗列了市面上常见旅游APP的价格圈套:一些软件订房页面被浏览多了,相关酒店房价就自动上涨,营造“酒店很抢手”的错觉。一些用户清除浏览记录后,甚至能发现原本显示的价格又下调不少。
还有用户披露说,用APP订某个航班机票,看得多、以及预定后取消,都会抬高价格。整个预订中,APP页面会不停提示,“最近又有X名客人在浏览此航班”,一些客人觉得越晚下手越贵匆匆下单,第二天再看机票又恢复了原来的低价。
套路二:专挑会员“定向涨价”。还有网友吐槽,使用某款APP买电影票,所谓“会员价”比普通非会员用户价格更高。不少人花钱购买了声称可享受“超低专属折扣”的会员后,系统显示的原价比别的非会员高出一截。用户高高兴兴付了钱,以为享受了“折扣价”,谁知自己折后的价钱,还高于别人的普通价。
套路三:同样的商品,不同手机不同价。针对不同客人“一客一价”,你知道同一个用户,使用苹果、安卓手机,看到的价钱也会不同吗?有网友发现,使用苹果手机充值付费价格普遍高于安卓机。记者亲测某款会员充值价格发现,苹果手机年费价格233元、安卓手机年费198元。其他视频软件也存在类似现象。
一名网络工程师向记者介绍,大数据“杀熟”已经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商业道德商业伦理问题。只要企业有动机,甚至能做到更隐蔽的“一客一价”。“比如说用大数据识别出某位消费者对价格不敏感,可以少给他投放优惠券,而对一些更在乎价格的消费者,就会多发代金券。商家可以把原价普遍定高一些,靠优惠券调节不同顾客的实际价格,这样大家看到的原价就是一样的,也挑不出APP毛病。” 据新华社
技术层面怎么实现?
给用户数据打标签
不少互联网企业设专门岗位
北京交通大学信息安全系主任王伟分析,大数据“杀熟”的前提是平台要掌握个人信息、行为习惯等数据。例如,一个用户经常登录网站订购机票,查询从北京到广州的航班,下次再打开APP时,航班信息默认的就是北京到广州。这说明软件已经学习到用户的行为和频率了。除了用户主动输入的信息,用户主动公开的信息也可能给“杀熟”助一臂之力,需要通过法律制度来保护的身份证、电话号码、住址信息等。
王伟说,他们也在针对这些信息进行研究,例如可以通过微博信息提取维度。即使用户没有在微博上透露职业和年龄,但通过发布的照片、去哪里旅游、做了哪些事,大致就可以推测出来年龄、职业、兴趣爱好和性格。
“每个人大概有100-1000个左右的关键词,(这些关键词)可以把你刻画出来。”王伟说,例如,用户经常飞广州,那么弹出来的微博广告就会是广州哪里好玩、哪里便宜等,推送的东西正好“放到你心坎儿里去。”
事实上,根据用户的个人资料、流量轨迹、购买习惯等行为信息建立用户画像,再以此实现相应产品推荐的行为早已存在,不少互联网企业内部还有专门的工作岗位,负责给用户数据打标签,尽可能实现全方位的了解。
此前,某在线旅游网站的一位研发人员曾撰文称,该网站在做用户画像时,所涉数据包括支付能力、出行偏好、目的地偏好、家庭构成、网站或APP的页面停留时间等,涵盖范围非常广。
法律层面怎么看待?
市场份额超过50% 差别定价可能涉嫌垄断
事实上,如何既更懂用户的需求,又不过度使用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一直是互联网企业,尤其是在一些领域占据市场领先地位的企业面临的一道难题。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志松表示,目前企业掌握用户数据通常有两个途径。一是在用户使用企业相关产品、服务过程中,企业收集用户信息。二是企业通过数据库“对撞”共享用户信息,即不同的网站交换数据库,或通过某种交易分享用户信息。
根据2014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2017年开始实施的《网络安全法》,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征得消费者的同意。邓志松认为,现在很多商家通过数据库“对撞”获取更多用户信息,目的是使用户画像更为准确,但如果对撞未获消费者事前同意,将产生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个人信息的违法风险。
邓志松直言,大数据“杀熟”就是一种价格歧视。面对交易条件相同的消费者,企业用低价吸引使用网站频率低的消费者,而对高频消费者却收取高价。如果企业的市场份额超过50%,差别定价可能涉嫌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邓志松建议,应根据《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切实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核实商家有关用户交易记录、习惯等所谓“大数据”的获得有明确的同意及授权作为依据。若有“杀熟”行为的商家所占的市场份额较高,那么反垄断执法机构也应介入调查。
“消费者面对平台存在信息劣势,有必要出台新的措施,给普通大众提供保护。商家有自己的经营策略,根据不同人的消费习惯有不同推荐,这本身无可厚非。但重要的是,平台在推荐的同时必须把所有的选择可能告知消费者,保障每个人有相同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应该是立法和监管的底线。”江苏省消保委法援部主任张昊舒说。
据新华社、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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