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起诉BOSS直聘 以法律终结传销悲剧
大学毕业生李文星身陷传销后死亡一事余波未了。
据澎湃新闻报道,李文星父母将BOSS直聘运营方——北京华品博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30余万。北京朝阳区法院已经决定立案。
审视李文星之死,的确与受到传销人员诱骗相关,最终不幸溺亡在水塘。案发之后,陈某、江某等5名涉案传销人员已被抓获,江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被刑事拘留,其他4人因涉嫌非法拘禁被刑事拘留。
但是,警方判定其为“意外落水”后溺水死亡,对死亡本身未予刑事立案,由此也阻断了李文星家属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依法获得民事赔偿的可能。
这起沸沸扬扬的事件亦暴露出作为网络平台的BOSS直聘,所担负的安全管理责任的缺失。《网络安全法》第47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李文星当初在网站上应聘的是一IT公司,却不幸上了传销的贼船。BOSS直聘也在道歉信中坦言,“由于我们的职位审核管理工作没有做好,让非法传销分子有机可乘”。
《侵权责任法》第36条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Boss直聘无疑扮演了“帮凶”的角色,事件也堪称“招聘界的魏则西事件”。
人死不能复生,但必须有人为人死付出代价。对于传销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法律应该形成倒逼机制,绝不允许商家揣着明白装糊涂。
目前,此案仍在“登记立案”阶段,BOSS直聘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具体承担多少,还应看法庭判决,但意义仍不可小觑。
从个体层面说,追究网络平台民事责任的法律通道已经洞开,为李文星家属提供了司法救济的可能。
还应看到,治理传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司法机关依法裁判,让李文星家属诉BOSS直聘案在法律上有个了结,更应构建起涵盖立法、司法、执法,覆盖社会组织、家庭、个人的立体网络,全社会共同发力、惩防并举,最大限度挤压传销活动的生存空间,让类似悲剧不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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