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新闻> 社会新闻> 正文

“杭州保姆纵火案”被告人被判死刑

天水日报 2018-02-11 18:29 大字

据人民网杭州2月9日电2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林生斌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宣判。

去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发生纵火案,造成4人死亡,纵火者为该户保姆莫焕晶。2018年2月1日,杭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本案。

新闻推荐

省教育厅等部门发文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今年秋季开学起反校园欺凌纳入教学

近日,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食药监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将在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内...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