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保卫战该如何打响?
本期主持:曹雅欣点评嘉宾:红网 严奇
齐鲁网 江德斌 同济大学法学教授 金泽刚 律师 邓学平经济学家 万喆 知乎用户 胡嘉琪 评论员:韦彬 吴云青 委 托 人:王先生 方 式:读者来电 话 题:我也中了支付宝的套路,默认同意了用户协议,虽然事后发现关于蚂蚁信用的条款早就已经同意了,也没有什么危害,但我总觉得支付宝不仅侵犯了我们的隐私还剥夺了公众知情权。生活已经离不开这些大佬们开发的软件了,可我的生活怎样才能不被“监视”?
微观点
“现在的人几乎是全部透明的”,在日前举行的2018正和岛新年论坛上,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在谈及隐私保护与信息安全话题时提道,“马化腾肯定天天在看我们的微信”。对此,微信官方1月2日回应称,微信聊天内容只存储在用户的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上,“我们天天在看你的微信”纯属误解。
显然,这一回应并未取得良好效果,反而招来不少网友反驳:那么朋友圈的广告都是怎么精准推送的?紧接着,支付宝2017年度账单也刷爆朋友圈,然而账单首页入口处,有一行特别不起眼的小字:“我同意《芝麻服务协议》”,而且已经帮你选择好“同意”了。
互联网时代,强调个人隐私既是必须,却也像个笑话,我们终将成为大数据里的一个数字吗?
个人隐私边界正在变模糊
李书福此话一出,腾讯迅速通过官方微信“微信派”作出回应:对于用户聊天内容不存留,也不会用于大数据分析。然而,在2017年12月6日的全球财富论坛上,马化腾在接受采访时就颇为自豪地表示:腾讯通过十亿张照片的大数据,已掌握几乎每个中国人的长相变化,能预测未来样貌。隐私在互联网时代是否不该被过多计较?
■评论员 韦彬
想要绝对的隐私数据安全,这个社会绝对做不到。即使你完全不用任何电子产品,你走在大街上,到处都有摄像头,都会捕捉你的隐私、你的个人信息。而只要你使用任何互联网产品、电子设备,就意味着从那一刻起,你就不得不让出自己的部分隐私数据,让出部分的隐私权利。这是数据化社会、智能化时代必然的代价。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想让互联网更懂你,推荐更个性化的服务,无论是新闻阅读也好,电商网站上的产品也好,或是更好的导航软件、更智能的手机应用等,都需要我们让出部分的权利。
■齐鲁网 江德斌
大数据、云技术、LBS等互联网技术已然成熟并得到普遍应用,用户在互联网公司面前,实际上没有啥隐私可言,你的上网记录、购物习惯、行动轨迹等,都在互联网公司掌握之中。如果将这个事实揭开之后,难免会令用户感到恐惧,感觉自己处于“老大哥”的监控之下,犹如在大街上“裸奔”一般,由此产生一种深入骨子里的安全焦虑。
这其实就是科技的“双刃剑”效应。互联网公司利用各种技术手段,为广大用户提供了越来越便利的产品和服务,且这些东西已全面普及,令每个人都无法轻易摆脱,但也因此掌握到所有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和海量的数据,又令人感到不安,担忧会遭受互联网公司的控制和威胁。而对于李书福这样的商人而言,就会担忧商业秘密遭到泄露,而不敢使用微信,也不敢开车上街。
互联网巨头垄断个人隐私
在当今的网络信息时代,互联网的巨头们掌握了无与伦比的“权力”。他们对于公民个人隐私数据,其准确程度甚至超过了国家司法机关或者金融机构。正因此,在某些时候,公民的个人信息数据也成为一种可以买卖的产品,当微信或支付宝表露出插手公众隐私,必然会引起普遍焦虑与恐慌,而我们对于隐私的担心也并非杞人忧天。
■红网 严奇
毫无疑问,微信已坐拥社交网络的大片江山,且在数据流的掌握上,无可匹敌。而在大数据领域当中,聊天记录这样“非结构化的数据”作用日趋凸显。微信坐拥“数据金山”,而不取一丝一毫,如此定力,恐非“柳下惠”可比。当然,我们没必要以“最大的恶意”怀疑微信团队,可他们也不是“没有理由”“没有权限”看“我们的微信”。
微信虽然一直声称致力于保护用户隐私工作,防止外部窃密,可对自己是否染指用户隐私,却鲜有具体、明确、公开的技术手段。简单的表态谁都可以,但背后的疑虑能否消除,还得看下一步的工作是否能增强用户的信任。
■知乎用户 胡嘉琪
目前数据资产被支付宝等少数的参与主体所垄断,用户长期使用行为所形成的数据资产,沉淀于互联网公司、运营商、乃至政府某些部门的数据仓库之中。而从权属角度出发,这些数据资源是由众多参与主体共同交互所产生的,但事实上,用户对自身的数据并无任何管辖权,而企业作为数据资源实际掌控者,通过大数据应用,实际上赚取了丰厚的价值。
而更严重的是,用户非但享受不到太多数据资源的价值,却为此承当了相应的风险。京东、雅虎等一系列互联网巨头都发生过用户隐私数据的泄露门事件,更不用说技术能力相对弱的其他主体,如某全国连锁快捷酒店开房记录的泄露。而作为这些数据资源主人之一的用户,却实实在在承担了后果。
自曝隐私和被滥用最可怕
微信、支付宝已深深嵌入人们的生活,社会和公众的高度认可和强烈需求,让我们心甘情愿在一项又一项协议条款上闭着眼选择了同意,可见人们对于隐私并非“一毛不拔”,甚至乐于以此换取更加便捷的服务。然而真正可怕的是主动“上交”隐私以后的滥用,以及习惯性“上交”踩中的不法套路。
■经济学家 万喆
生活在社会中,人不可能保留所有信息为自己独享,很多时候,人们需要提供信息,以获取必要的服务。从个人服务来讲,去看病就得把病情等告诉医生,才能得到有效诊疗。从公共服务来讲,需要对政府透露自己的信息以便享受公民权利和公共服务等。
忌惮大马路上公开的摄像头而不上路,有些焦虑过度。但与此同时,对大马路上摄像头的质疑倒不是不可以有,即,这些摄像内容可能被谁调取用作什么其他用途吗?医生获得信息来医治你,这没有问题。但如果他泄露你的信息,使神功神药找上门来苦口婆心劝你接受巫医巫术,那就是大问题;你超速,摄像头记录了你的违规,给你寄罚单,这没有问题。但如果你的抠脚驾车照被传上网络,那就是大问题。
■评论员 吴云青
网友们的反应说明大家还是非常关心隐私保护问题的,但“关心”不等于“会做”,隐私的泄露,一部分是无良商家在“偷”,还有一部分是人们主动在“送”。就拿这阵子的晒图潮来说吧,不少人把年度账单的具体数字等细节都贴出来了。
一边大方晒隐私,一边担心隐私被偷,这种矛盾的行为令人想起“养生朋克”,即一边“作死”一边自救,比如熬通宵贴面膜、喝可乐加枸杞之类的。对于“养生朋克”大家都觉得荒诞,可是在保护隐私这件事上,不少人是不是也有点“养生朋克”的影子呢?
您说我只是晒个图而已,朋友圈里都是自己人,信得过。就算是这样,您有没有玩过那种授权某某页面才能开玩的小游戏?网警早就说了,这些“心理测试”可是商家窃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呢。
隐私保卫战应从法律打响
据报道,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大数据方面的立法,所谓隐私政策条款,用户几乎没有议价能力,要注册就只能“同意”,而条款内容有些语焉不详,有些晦涩难懂,对自己的“隐私权”用户根本难以控制。然而,没有法律这杆枪,网络隐私保卫战也很难打响。
■律师 邓学平
在过去,个人隐私主要集中在住宅之内,主要以物理形式存储。是故,非经法律授权或者当事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侵入住宅被上升为宪法规定。现如今,个人隐私主要以数据、信息的方式存储,其产生、传播和使用都变得网络化、商业化。
然而,我们的立法和执法,显然还没有跟上这样的变化。虽然很多立法都有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立场宣示,但在具体的保护方式、保护手段方面却往往付之阙如,相关职能部门也鲜有主动执法。这导致的现实困境是,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更多的依赖像阿里、腾讯这样的互联网巨头的道德自觉。消费者并不傻,所以奉劝“芝麻信用们”,还是别再给人也给自己挖坑了。
■同济大学法学教授 金泽刚
根据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是一项重要的公民权利,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微信、支付宝已与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得到社会和民众的高度认可本身就是最高奖赏。但是对于随之而来的隐私泄露等问题,国家监管层面如何应对?在国家又不宜强制阻碍技术向前发展的情况下,明智的做法很可能是权利让渡,但让渡到何种程度,边界是必须要有的。除了“一旦发现,绝不轻饶”之外,法律还可以鼓励这些商业公司积极改进技术,进一步保护公民的隐私,必要的时候,可责令其向监管层公布技术,且做到自证无罪。
制图/孟学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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