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明年实施 2018年1月1日起新车要配反光背心
本报12月26日B1版曾报道过,2018年1月1日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开始实施,生产的新车除了三角警示牌外,还必须有一件反光背心了……今天,我们就其中更多内容做一些详细解读。
汽车要带反光背心,因为这是在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GB 7258-2017明确规定的。GB 7258-2017的全称是《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新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该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该标准适用于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
增加安全性:车辆锁止喇叭必须能按响
与之前的标准相比,《新标准》首先在车辆的安全性方面增加了规定条款。比如,规定所有汽车都应该按照防抱死制动装置:所有汽车(三轮汽车、五轴及五轴以上专项作业车除外)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防抱制动装置。
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还应装备电控制动系统(EBS)。《新标准》还新规定制动器应该有磨损补偿装置:所有客车、危险物运输车、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具有全轮驱动功能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除外)、总质量大于3500kg的半挂车的所有行车制动器应装备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装置。此外,《新标准》还规定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货车的前轮,以及危险货物运输半挂车、三轴的栏板式和仓栅式半挂车的所有车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我们通常所说碟刹)。
除了货运汽车外,《新标准》对于载客汽车同样在不同方面增强了安全性规定。比如,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年检除检查三角警示牌之外,将同时检查反光背心,要求数量1件;所有乘用车和专用校车在车辆锁止情况下,喇叭要求正常可以用,当儿童被遗忘在车内可通过按响喇叭来告知外界。
《新标准》还给乘用车“增配”了一个简配版的“黑匣子”:为让行驶过程实现可回放,提升交通事故的可追溯性,所有乘用车应配备能记录碰撞等特定事件发生时的车辆行驶速度、制动状态等数据信息的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或者配备符合标准规定的车载视频行驶记录装置。
还有一点值得一提的是,《新标准》要求乘用车所有位置都必须提供三点式安全带。
增加车辆品类:首次规范旅居车、旅居挂车定义
生活条件的改善加速了国内旅居车(通常称为房车)市场发展。但旅行车的车主经常会在高速上遇见上路及收费的困扰。《新标准》中首次界定了该种车辆的“身份”:旅居车的乘员人数核定进行了详细规定:装备有睡具(可由桌椅转换而来)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用于旅行宿营的汽车是旅居车。装备有睡具(可由桌椅转换而来)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用于旅行宿营的挂车,包括中置轴旅居挂车和旅居半挂车是旅居挂车。
《新标准》不仅定义了旅居车,也对其载荷进行了规定:旅居挂车行驶途中不得载人,旅居车荷载人数应小于等于9人,前后贯通的开口面积应大于500mm×700mm。
同时,《新标准》对这类车辆的安全也提出了要求:旅居车应设电源总开关,并设置漏电保护设施;旅居车内除起动机、点火电路、蓄电池及其充电电路外,其他电路均应设置电路断电器,低耗 电器可设置公用电路断电器。
增加关注点:电动汽车低速行驶应有提示音
电动摩托车的小事故频发的一个原因就是它的行驶噪音非常小,行人不易察觉,电动汽车同样如此。不过,《新标准》就强制给它提高了“声音”:纯电动汽车应具有低速行驶(小于20Km/h)提示音(虽然,这个声音的标准目前还在报批当中)。同时,要求当车辆被物理连接到外部电源时不能通过自身的驱动系统移动,这点将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发生类似“加油还没完成车子拖着油枪就跑”的事故。
《新标准》还规定,电动车必须安装绝缘监测装置,而这个要求将从2019年的1月1日开始实施。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还被要求应具有能切断动力电路的功能。华商报记者 江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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