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突击停产” 不是治污的正确打开方式
2017年已近年底,江苏昆山市为了保证河流水质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考核要求,12月24日下达紧急通知,要求该市范围内的270家企业自2017年12月25日起至2018年1月10日全面停产。到期视水质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治理环境污染,地方政府理当是第一责任人。一条又一条的“龙须沟”,让周边群众颇多怨言,政府部门必须负起责任来。但问题是,该如何负责?是想办法临时应付考核,还是做好日常监管?
关于污染的投诉,在昆山当地论坛上不少。昆山市的自动监测数据显示,该市的国省考断面水质较差,达标形势严峻,尤其是赵屯断面(劣V类)、振东渡口断面(劣V类)、千灯浦口断面(劣V类)均无法达到省考要求。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水质较差的原因何在?是企业乱排乱放,还是监管流于形式?这需要一本明白账。
按各个企业的说法,无论是化工厂、纸品厂还是金属模具制造厂等,排放的废水都接入了当地污水处理厂。肯定不能排除,其中有些企业在说谎。对那些“真排污”的企业停产,百姓举双手赞成——不仅要暂时停产,还要敦促其整改直至排放达标。
但再严格的监管,也需要久久为功。如果平时疏于监管,或者监管不力、以罚代管,那么年度考核不合格只能说是真实治理成绩的反映;到年底再突击整治,搞动静这么大的全面停产,恰恰证明平时欠账太多。
实施全面停产,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是很大的。依法要求排污企业停产,这没有问题;但如果不问青红皂白,该停不该停的都停了,对遵纪守法的企业就是株连之灾。对执法部门来说,更有滥用权力之嫌。
全面停产,意味着“集体连坐”。270家企业都必须停,不管你有没有违法排污。这样眉毛胡子一把抓,在向市场释放一个很坏的信号:遵纪守法并没有用,反正只要水质不达标,所有企业都必须陪绑。违法排污并不见得会有额外的惩处,反而所有企业都必须停产。这反可能影响企业治污积极性,造成恶性循环。
治理水污染不是为了应付考核,也不是短期能见效的,需要常态化的治理。搞运动式执法,一时数据上好看,但很容易被打回原形。除非将所有违法企业全面关停、拆除,否则一旦恢复生产,水质是不是又要重新回到劣V类?
虽然昆山连续多年荣登全国百强县之首,但在漂亮的GDP背后,环境污染的代价同样沉重。在昆山,碧水荡漾的小河早就不多了。网上有一份昆山官方发布的今年3月环境行政处罚汇总表,基本上都是不超过10万元的处罚,最低的甚至只罚2千元,违法事由大多都是“未按规定设置排污口(水)”以及“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这样的环保处罚力度,和应付考核时的全面停产,异曲同工。只是很可惜,如果只是为了达标“临时抱佛脚”,即便官员环保政绩不受影响,河流却恐怕很难真正干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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