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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有力证据、责任人无赔偿能力 法援律师仍帮他拿到了赔偿款

司法部 2017-12-26 08:52 大字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办理方式】:诉讼

【指派单位】:福建省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 陈少章 甘权仕 律师

【案情简介】

王某从2016年6月起受雇于包工头郑某,从事电焊工作。同年11月14日起王某等人接受郑某安排,为房东林某的铁皮房进行升高作业。两天后,王某在工作过程中被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供电公司”)所属的位于五通社区的浦口线10KV高压线电击受伤,导致左前臂缺失,右手2-5指缺失,右腕关节活动受限,右手残端僵硬畸形的严重后果。经鉴定,王某的伤残等级评定为一处五级、一处八级,部分护理依赖。王某上有二老,下有8个未成年的女儿,生活濒临绝境,后经新闻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王某与郑某、林某多次协商未果。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2017年2月,王某带着八个女儿来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八个女儿均未成年,最大的仅有12岁,最小的一个刚出生3个月,还在嗷嗷待哺之中,因王某的双手截肢,一家人失去了生活来源,基本上靠社会捐赠和乞讨为生。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以上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提供上门服务,为其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并决定由市中心律师亲自办理此案。

【承办过程与结果】

代理律师在受理此案后,发现本案存在两方面的主要困难:

一是被告身份信息不明确。

王某只提供了包工头郑某的姓名与电话、房东的林某的姓名,其他一概不知;

二是受伤的证据不充分。

王某只提供了一份住院病历、住院收费发票、户口本等,至于在何地受伤、如何受伤一概没有证据。

案件貌似陷入困境,但是援助律师并未就此气馁,而是积极履行职责,开展了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继续收集证据。

及时联系并会见了当时事故发生时在场的一名工友,在律师的沟通劝说下,该工友出具了一份证人证言,证明王某确实在工作过程中触电受伤等情况。随后,援助律师第一时间来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取证,查明王某参与搭建的建筑物为违章建筑物及导致王某触电的高压线业主为厦门供电公司。同时,找到王某房东及暂住地的居委会,获取了王某已在厦门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二、联系事故发生地的司法所。

一方面试图与相关责任方进行调解,尽快让受害方得到赔偿;另一方面希望能通过司法所获取被告方的具体信息。结果不出所料,司法所的调解没有成功,但是援助律师在调解过程中,不仅获得了包工头郑某及房东林某的身份信息,还通过各方的陈述,加深了对案件基本情况的了解。

2017年3月4日,王某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以身体权纠纷为由将雇主郑某、房东林某、厦门供电公司诉诸湖里区人民法院,主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20多万元。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着“各方应承担的责任”等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代理律师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

一是包工头郑某的责任

郑某雇佣王某并指派其至事发地点从事电焊工作,之间已成立雇佣与被雇佣之关系。郑某作为雇主和承包方,无相关资质,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房东林某的责任

林某未经任何审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在高压线下建房,置工作场所于极度不安全的状态;林某作为发包方对承包方郑某是否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未尽到审查义务,对此次触电事故发生具有过错,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三是厦门供电公司的责任

作为高压输电线路的经营人对受害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作为涉案高压线的业主,未尽到应有的管理监督义务,对违法搭盖没有及时发现,也未及时向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导致违章建筑未及时拆除,且在案发现场未见到明确的警示标识,对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与其他被告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由于庭前准备充分,援助律师的代理意见基本上都得到法院的支持,一审判决包工头郑某承担70%的责任,且涉案工程的发包方林某与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厦门供电公司承担30%的责任。以上共计167万多元。受援人对此表示满意,但是,林某及厦门供电公司均提起上诉。

二审庭审中,双方仍然围绕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等焦点展开激辩,但由于被告的抗辩理由均无法提供证据支持,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确定的王某各项损失数额,但对各责任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有所调整,判决包工头郑某与发包方林某连带承担60%的赔偿责任,厦门供电公司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案例点评】

本案例事实比较清楚,涉及的法律关系及法律适用也比较常见,但是这种“三无案件”,即“无有力证据、无明确被告、主要责任人即雇主郑某无偿还能力”的案件,需要代理律师付出更多的精力,考验承办律师更娴熟的办理技巧。要做到案结事了,代理律师既要考虑判决结果又要考虑最后的执行情况,即各责任方支付赔偿能力。因此,代理律师一方面及时赶赴事发现场调查取证、约谈工友提供证人证言;另一方面协调司法所组织调解,通过与相关责任方坐下来面对面沟通,详细了解事件过程及得到各方的详细信息。在调解未成后,及时召开了案情研讨会,查找、研究类似案例数十例,确定了诉讼方向,即以身体权纠纷为由提起诉讼,并且确定了主张由三被告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由雇主和发包方共同连带承担60%的责任,由厦门供电公司承担40%的责任,为受援人争取到了167万多元的赔偿。受援人王某在多次索赔无果,一家十几口人生活无着落的情况下,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得到一个圆满的解决,让陷入绝境的王某一家对生活、对社会充满了希望和信心,也让公平正义的法治阳光洒满人间。

编辑:朱晔

原标题:法援故事分享| 无有力证据、责任人无赔偿能力...但法援律师仍帮他拿到了167万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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