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伤人” 索赔218万 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老虎伤人案开庭 责任与赔偿成争议焦点
时间线
2016年
7月23日
赵女士与其母在猛兽区下车,后被老虎袭击,赵女士被咬伤,其母被咬死。(下图)
延庆区当日成立调查组,并责令动物园停业整顿。
8月24日
调查认定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1月13日
东北虎园重新开放,增设电网及“严禁下车”警示牌。
11月15日
赵女士家人起诉园方。
2017年
3月29日
延庆区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显示,赵女士符合九级伤残。
12月19日
该案在延庆区人民法院开庭。
争议点
1 责任
原告:
◆猛兽区“自驾游”系违法经营
◆项目设计缺陷是事故根本原因
◆无应急预案且未及时有效救助
被告:
◆系合法经营的企业
◆调查报告说明,园方无过错
◆履行了提示、告知、警示义务
◆采取了适当的救助措施
2 赔偿
原告:
◆要求赔偿全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49万余元
◆按照70%的比例赔偿后续整形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9万余元
被告:
◆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被告先行垫付了抢救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
◆原告诉讼请求数额过高且相关项目无依据
19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分别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赵某、赵某某、周某(分别系死者周某某之女、之夫、之父)诉被告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和原告赵某诉被告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两案。
原告亲属、被告公司人员、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14时18分,两案庭审全部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
原告:设计缺陷是根本原因
2016年7月23日下午,赵某一家三口与母亲周某某乘坐私家车到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游玩。游览至东北虎园出口附近时,赵某从副驾驶下车,从车头绕到驾驶室旁边位置,被老虎咬住背部拖至不远处的山坡平台处。周某某下车救助也遭老虎袭击,事故导致赵某受伤、周某某死亡。
原告方认为,被告提供的猛兽区“自驾游”项目系违法经营,项目设计存在的缺陷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被告仅看重商业利益,漠视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游客安保制度极度缺失,无应急预案且没有及时有效救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对周某某的死亡及赵某的受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此,原告赵某、赵某某、周某以生命权纠纷为由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因周某某死亡产生的全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49万余元;原告赵某以健康权纠纷为由起诉要求被告按照70%的比例赔偿后续整形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69万余元。
被告:园方在事件中无过错
被告辩称,被告系合法经营的企业,延庆区安监局等部门做出的事故调查报告中关于相关事实的调查及认定结果说明,园方在此事件中无过错;被告履行了提示、告知、警示义务,尽到了管理职责;事故发生后,被告采取了适当的救助措施,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被告先行垫付了抢救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原告诉讼请求数额过高且相关项目无依据。因此,被告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庭围绕原告诉求、事发经过等开展法庭调查。因庭前已进行证据交换,庭审中简化了举证质证程序。法庭重点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死者周某某、伤者赵某事发当时是否存在过错、被告是否尽到管理职责、事故责任划分等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声/音
当事人:将用自己的方式向母亲表达愧疚
临近开庭,赵女士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近期自己一直在准备出庭材料,还把当时去动物园的这条路重新走了一遍,将曾经在哪里看到了一些指示牌和警告牌、哪些是新增加的,都罗列了出来。
“我们一直没有否认过自己的过错,但不能因为我们的过错就掩盖园方的过错,希望法律能够公开、公平地审理这起案件,把责任划分清楚。”赵女士表达了这样的看法。
在赵女士看来,园方在提示牌设置、伤者救治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这也是她和家人申诉的主要理由,而索赔数额则是律师根据法律、伤情等多方面因素提出的,并非是“讹诈”。
“如果法院判了动物园承担相应责任,这个赔偿,我觉得可有可无。”赵女士强调。
同时,赵女士还表示,不管庭审结果如何,自己都会积极迎接新生活,并用自己的方式向母亲表达愧疚。她也希望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推动野生动物游览规定的进一步规范,让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
据新华社、央视、检察日报公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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