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警方返回50余辆被盗电动自行车,提醒市民—— “问题”电动自行车再便宜也不能买
爱车失而复得,车主开心领回,并向警方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本报记者
陆增安摄
本报讯(记者 陆增安通讯员 黄斌 林婷玮)购买使用被盗或套牌的电动自行车,会有什么后果?昨日上午,江南公安分局在白沙大道南城百货前广场开展法制宣传周“自觉抵制购买、使用非法电动自行车”主题活动。除了58余辆被盗电动自行车现场返赃,法律专家也在现场为市民解疑释法。
“真没想到,车丢那么久了还能找回来,真是太感谢警察了!”在现场,家住秀安路的曾阿姨仔细端详着失而复得的电动自行车,喜笑颜开。“当时报了案,但对找回车子基本没抱希望,没想到还能失而复得。”曾阿姨说,很佩服警方的办案效率。
当天,现场集中展示了江南分局近期查获的58辆被盗电动自行车,有18名车主来到现场认领了爱车。其余40辆车由于信息不全、车辆破损等多种原因,暂时无法联系到车主,警方通过集中展示方便群众到现场辨认。
活动中,江南警方还向市民介绍了公安机关查处购买、使用非法电动自行车或车牌案件的法律依据,以及购买、使用非法电动自行车要付出的法律成本,告诫市民不要购买、使用非法电动自行车。
警方提醒,明知是赃物而购销的也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其违法犯罪情节,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购买电动自行车一定要到正规的电动自行车厂家,尽量选择知名品牌和信誉好、规模大的经营者。购车时要索取正规发票,检查车辆与合格证规格、型号、颜色是否一致,防止买到套牌车或假牌车。通过网络交易的二手车,要及时到辖区交警大队窗口注册登记,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新闻推荐
据新华社电广州市安监局近日发布事故调查报告称,经调查认定,广州市从化区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项目“3·25”较大坍塌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些工作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放任事故隐患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