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秋冬季治霾已查办违法案件1368起 移送公安79人
日前,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两轮专项督察和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今年9月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要求,河北省成立了6个专项督察组和314个执法检查组,对各地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和执法检查,前两轮共检查市、县(市、区)有关部门1386个、企业(点位)46623个,发现涉气问题11517个,查办违法案件136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1人,移送公安机关79人。
专项督察中,河北省以环保部强化督查交办问题整改、“1+18”重点任务进展等为重点,督政与督企相结合,实现了城乡督察全覆盖、传输通道城市与非传输通道城市无盲区。
边督察边问责。两轮专项督察共约谈井陉县、正定县、赵县、石家庄市藁城区、石家庄市栾城区、无极县、蔚县、青龙满族自治县、临西县、临城县、宁晋县、武安市、成安县等13个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对环保部强化督查交办问题整改滞后的平山县、唐山市路南区、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玉田县、三河市、黄骅市、泊头市、武强县等启动问责。
专项督察和执法检查中,发现各地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燃煤小锅炉淘汰和“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彻底、扬尘管控不到位等问题,个别地方甚至虚报瞒报。高邑县、丰宁满族自治县、保定白沟新城燃煤小锅炉淘汰不到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承德市双桥区部分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永清县、秦皇岛市海港区、青县工业企业料堆扬尘治理不到位,滦县、南宫市部分区域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问题突出,石家庄、保定、衡水市列入年度计划的重污染企业搬迁进度不快,迁西县、昌黎县煤质抽检进展缓慢,平山县、文安县、孟村回族自治县、临城县、武安市等34个县(市、区)存在虚报问题。
部分企业治污设施不全,违法问题突出。执法检查发现的6220个问题中,无治污设施、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共2536个,占40.8%。邢台钢铁有限公司、河北敬业钢铁有限公司、宣化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文丰钢铁有限公司、河北荣信钢铁有限公司、河北兴华钢铁有限公司等51家大中型钢铁企业及部分省属大型企业存在严重环境违法问题。沙河市正在生产的25条玻璃生产线违规建设、批建不符。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新晶焦化、新世纪煤化实业集团等4家公司涉嫌数据造假。黄骅市宏泰专用汽车公司、盐山县华煜工贸有限公司对环保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视而不见、顶风作案。张家口市桥西区、固安县、香河县部分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到位,定州市、易县、定兴县存在拒绝检查、阻碍督察行为。
一些地方党政负责同志和责任部门对狠抓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重视不够。环保部领导在暗查暗访时发现灵寿县委存在问题较多,并提出了严肃批评。
通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解决“上热下冷”“政热企冷”和“最后一公里”问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要实行目标倒逼机制。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唐山、衡水等空气质量排名全国74个重点城市后10位的城市,要制定退出方案。石家庄市要走在前、作表率,尽快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各地要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保持环境督察高压态势。
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空气质量不达标、持续恶化、工作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全省排名靠后的县(市、区)进行公开约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连续3次被约谈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
(原标题《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两轮专项督察和执法检查情况 查办违法案件1368起 79人被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河北新闻网 记者 段丽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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