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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酒驾“丢了”驾照 该男子还被罚款千元,拘留三日

齐鲁晚报 2017-12-08 14:07 大字

本报12月6日讯(记者胡泉通讯员王玲)近日,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集中行动”中,张店交警大队严查严处酒后驾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无牌无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近日,张店交警大队依法对一名“二次酒驾”的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当日,驾驶人王某某驾驶鲁CYW**9号小型轿车顺北京路行至和平路口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发现并查扣。经检测,发现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在进一步查询中,发现王某某系“二次酒后驾驶”,其曾于2015年11月因酒后驾驶被张店交警大队查处过一次。

张店交警大队对王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拘留三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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