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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界“祖师爷”终审被判死缓 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法院判决的最大盗墓案主犯

南国早报 2017-12-03 17:05 大字

姚玉忠被押上法庭受审。图片来源:《北方新报》

他被称为盗墓界的“祖师爷”“关外第一高手”。盗墓30年,堪称现实版“摸金校尉”。他叫姚玉忠,新中国成立以来法院判决的最大盗墓案主犯

1“祖师爷”案共抓获两百多人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公安部部督2015一号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系列案件头号主犯姚玉忠作出终审判决。因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抢劫罪,倒卖文物罪,姚玉忠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位于辽宁省朝阳市的凌源市与建平县交界处,在此发现了距今约5500年前的大型祭坛、女神庙、积石冢和“金字塔”式建筑,将中华文明史提前了1000多年,被誉为“东方文明的新曙光”。

2014年底,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外周边出现大批盗墓痕迹,多处古墓葬群、古文化遗址遭到严重破坏,大量珍贵文物被盗。公安部、辽宁省公安厅、朝阳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一系列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展开侦查,一举破获以姚玉忠为首的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红山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系列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共225名,打掉盗掘犯罪团伙12个,追回涉案文物206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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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被判死缓后上诉

法院查明,在盗掘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等古墓葬过程中,姚玉忠犯罪团伙实行资金提供、设备投入、勘探古墓、盗掘墓葬、销售分赃“一条龙”作业。姚玉忠以非法占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内文物为目的,多次私自挖掘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指使他人以暴力手段共同劫取他人财物、国家级文物,构成抢劫罪;以牟利为目的,自行或帮助他人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倒卖文物罪。

2016年4月14日,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姚玉忠等22人作出一审判决。除姚玉忠被判死缓,另外2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并各处罚金。此前,朝阳中院已就该系列案其他主犯姚玉飞、王子朋等人进行了宣判。

一审宣判后,姚玉忠不服,提起上诉。辽宁高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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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点时被民警抓获

姚玉忠为何在盗墓界有如此“崇高”的地位?又是如何成为阶下之囚?

2015年5月,公安部宣布,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盗墓案告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25名,追回涉案文物2063件。据报道,这些追回并已经鉴定的涉案文物,经专家估算,市场拍卖价值高达人民币逾5亿元。

而姚玉忠,则是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的“大哥大”。

生于1962年的姚玉忠,只有小学文化。他的户籍地、籍贯、出生地均为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而这里是5000多年前华夏农业文明的代表——红山文化所在的区域,历史底蕴深厚。

和盗墓小说中描写的景象不同,红山文化遗址挖掘本身比较容易,一般挖几十厘米深就能挖到文物,但难度在于,如何在荒野中找到准确的挖掘点。

姚玉忠平日话不多,为人谨慎,爱看书。看风水和墓葬的绝活是父亲传给他的,已盗墓30年。姚玉忠白天独自踩点,晚间带领团伙成员实施盗掘。只要是姚玉忠认准的地儿,他一定要挖到东西才肯罢手。

姚玉忠作案频率非常高,据其同伙称,2013~2014年短短一年多时间里,他们就外出作案200多次。

每年6~10月,庄稼茂密,盗墓者易于隐蔽,这是他们作案的密集时间段。白天踩点,夜间23时至次日凌晨3时作案。雨天也是他们喜欢的作案时间,盗掘后回填,然后利用雨水的冲刷,消除作案现场痕迹,有时作案几个小时,有时长达数天。

2014年下半年,办案人员在排查中,发现了姚玉忠的身影,他戴着金丝边眼镜,着装整洁文雅,特别喜欢爬山,没事儿就到附近的山上转悠,有时一转就是一天,谁也说不清他在山上到底干什么。这个古怪的举动,引起了侦查员的怀疑。

警方抓获姚玉忠后,在押解他指认现场的路上,这个“关外第一高手”趁看守人员不备,一头冲向了山上的一块大石头,企图自杀,被及时制止。

根据警方介绍,姚玉忠的盗墓团伙在作案时利用一种叫做“扎子”的自制工具,这种工具比洛阳铲性能要高,扎进土里拔出后,通过观察扎尖的颜色变化,可以判断地下是否有墓葬。罗盘仪、金属探测仪、三维立体成像仪等也是他们的必备工具。

抓捕姚玉忠时,警方在其豪宅内搜出多件文物,随后在搜查姚玉忠的儿子家时,发现摆满了生活用品的隔断有些异样,于是拆开了隔断,发现其中隐藏着一个保险柜,保险柜中放置着价值不菲的青铜器和扳指等文物。

民警又赶往100多公里外的姚玉忠老家搜查,在院落中一口10多米深枯井内,发现了4串红色玛瑙珠串,后经专家辨认,为辽代文物。

综合新华社、《北方新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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