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里做微商发展下线是否涉嫌犯罪?
松松问:
现在,我的微信朋友圈里很多人在做微商。除了海外代购外,时常看见有些微商在推销一些从来没听说过的牌子。而且这些微商经常晒收款图和各种奢侈的生活,似乎收入不菲,颇让人羡慕。我也想加入这些微商发展下线,但我朋友告诉我,很多微商的收款图都是伪造的,严重的还会涉嫌犯罪。请问,我朋友的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律师解答:
现在有很多在微信朋友圈销售没有合法来源产品的微商,他们经常在朋友圈里晒销量图、反馈图,或是晒豪车、奢侈品等。但其实,他们在朋友圈里晒的那些图很有可能是造假的,是通过某些软件自动生成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人信以为真,成为代理。有些微商的营销模式之一就是招代理,只有发展更多的代理,才有可观的利润,而产品是否有消费者购买,不在微商的考虑范围内。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上行为若满足数额较大的标准,则可能涉嫌诈骗。
《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上述规定,若微商有“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等情形,还可能涉嫌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主持律师:黄伟旗
联系电话:1387768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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