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彰显法治对人权的保障和维护
法律援助在我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个体的行为到规范化的法律制度,与社会文明进步紧密相连,与依法治国的脉搏息息相通。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使得公民不论条件的好坏、社会地位高低,都能平等地获得法律服务,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彰显了社会主义法治对人权的保障和维护。
现实生活中,由于老百姓缺乏法律知识等原因,不会也不想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他们认为走法律途径一是要花费一定额度的诉讼费用,二是诉讼时间长,三是如果打官司败诉经济上将损失更多的费用。法律援助则很好地对百姓以上几点的困扰而进行了有效的解决。
人权的维护,首先需要维护社会的稳定,需要通过合法合理的渠道,妥善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当前,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热点问题不断增多,特别是农民工权益维护,下岗失业工人权益维护,劳动纠纷,土地承包纠纷,房屋拆迁纠纷等群体性矛盾大幅增加,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法律手段是最重要、最理性、最有效的方式之一。法律援助工作实践也充分证明,法律援助工作者通过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侵害弱势群体利益的群体性案件,能够及时解决纠纷,有效化解矛盾。因此,法律援助的实施不仅仅是民生工程,更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在法治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有着平等的法律地位;人权切实地为人们和国家尊重;社会事务的安排在于保障权利的实现,尤其是对那些处于社会或经济上的弱势地位的人们。而法律援助制度,其发展到完善的目的,在于实现公民个人享有平等的各项权利,在于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公正诉讼程序以文明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为宪法中规定的平等的人权作好坚实的基础。祖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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