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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报废车上路受处罚

大江晚报 2017-10-22 01:59 大字

本报讯  日前,马某酒后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被三山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10月8日晚,三山交警大队在保定桥头开展整治酒驾行动时,一辆灰色帕萨特轿车驾驶人发现民警查车,立即停车调头返回,这一反常行为被执勤民警发现控制,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检查中,民警闻到酒精味,于是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3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随后,民警检查行驶证,发现轿车年检有效期为2014年7月,保险终止逾期未检,并达到报废标准。驾驶人马某某交待,该车是2004年买的,由于车辆机件老化,每次年检难过关,就耽搁下来。当晚他和朋友小聚,酒后心存侥幸驾车回家。

根据相关规定,涉嫌多项交通违法的马某某被处以罚款3450元,吊销驾驶证,车辆被报废处理。张海英 魏春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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