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一世书缘
光阴故事□王晓燕喜读书,好买书。我的书柜常年累月地分为三大板块:看过的书,正在看的书,还没有看的书。有人喜欢囤烟,有人喜欢囤酒,有人喜欢囤茶,还有人喜欢囤美衣华服,我喜欢囤书。家里要是没有十本二十本没看过的新书放在那里,我会感到恐慌之极。看到一本本排版精美的书一列列整齐摆放在那里,我心中充满了幸福感和安全感。书对于我来说,是伴随我长大的亲密朋友,更是我风雨同舟的阶级战友。
儿时的我最喜欢看书。因为家有兄长,所以看的书,都是哥哥淘汰下来的旧书,就是现在市面上怀旧版的小人书———“小兵张嘎”、“西游记”、“水浒传”等等。看书似乎是我童年唯一的乐趣,也是唯一一个能和哥哥争吵的导火索,为了争夺书的所有权与支配权,我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几本破烂的小书,可以撑起一个孩子所有的梦想。
而后的几年,小人书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渐渐成长的需求了。初中,是我们看“杂书”的疯狂期,男孩看的是金庸、梁羽生、古龙系列,女孩看的是琼瑶、岑凯伦、席绢系列。托哥哥的福,我耳濡目染的是清一色的武侠小说。当那些小黄毛丫头们捧着琼瑶阿姨的《窗外》脸红的时候,我绝对的嗤之以鼻。本人正做着行侠仗义的侠女梦,总期望某年某月某日有人对我说:“小姑娘,你骨骼清奇,乃武学之良材”,然后打通我任督二脉,自此,我便策马奔腾、浪迹江湖、四海为家。在等待中,我已经熟读了金庸的“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终究也没有什么帮主、谷主、盟主之类的绝世高手来寻觅我这个关门弟子。不得不提到的一点是,我亲爱的同学们在“正大光明看杂书”这方面曾展示出超常的智慧———小说外面绝对包着牛皮纸书皮,书皮上绝对写着“语文”或者“数学”两个大字。在夜晚的灯光下,塑造一个头悬梁锥刺股、苦读好学的形象,频频得到家长的夸奖。当然也不乏有看得太过投入,警惕性差、被家长发现后惨遭笤帚苗刑罚的难兄难弟。
迈入高中之时,我们都已经将武侠、言情小说束之高阁了,因为彼时,已经刮起了“刘墉”旋风,给予我们新的目标和方向。第一波的心灵鸡汤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成为了我们的青春必备饮品———鸡汤天天喝。从此,励志篇章隆重登场,主宰了我的青葱岁月。我无比坚定地相信,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虽然到现在为止,我只是一块哪里需要哪里搬的砖头,但我那颗温暖向阳的强大心灵从未动摇过。
工作以后,有了财政自主权的我,买书更为随性自由,《华尔街日报》、《最强大脑》、《公文写作》、《翻译技巧》、《遇见未知的自己》、《哈佛家训》、《北大课堂》、《爱弥儿》等等。我喜欢那种看好就买回家的感觉,像是拥有了整个世界。结婚初期,与夫正是是可忍,孰不可忍的磨合期,每次吵架,我必离家出走,每次离家出走必带两大箱书,名曰“这是我的贵重财产”。夫每次接我回家,必将我那两大箱贵重财产也扛回楼上。后来两人举案齐眉、相敬如宾了,我在想,夫之所以妥协的原因,应该不是惧怕我的河东狮吼,绝对是畏惧知识的力量吧!
在我尝试从读者向作者目标努力的时候,我的一对作品先诞生了———我的双胞胎儿子用现实告诉我,妈妈的基因是非常强大的。历史重演了,看书又成了儿子们最喜欢的事。我给我的孩子买的最多的还是书,而且买书的数量必须是双数,否则“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现象会让我自寻烦恼、自找苦吃。书是我家里唯一可以被带到床上的“玩具”,也是散落在家庭各个角落、触手可及、俯首即是的物品。而读书更是我和孩子们最快乐的事情。
希望多年以后,满头银发、戴着花镜、镶着假牙的我还可以绘声绘色地给我的孙子、重孙子讲述我和书的故事,当然,如果当年那个扛着书搬上搬下的傻小子,愿意再给我掬一盏清泉、煮一壶香茗的话,那就是世间最幸福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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