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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前“高送转”,减持后“就变脸” 透析股市减持乱象

南宁晚报 2016-11-11 00:00 大字

“高送转”“炒概念”拉高股价——大股东找理由减持套现——业绩变脸、股价下跌……这一“套路”今年以来在A股屡见不鲜。尽管监管部门年初曾出台相关规定约束减持,但记者采访调查发现,借道大宗交易、利用高送转“掩护”等减持,仍不断上演,上市公司大股东套现欲望愈加迫切。

“清仓式”减持频现

今年中国股市并未出现2015年的火爆行情,与去年同期相比大股东减持金额同比下降,但是年内减持规模却不断攀升,且“清仓式”的减持、违反规定的减持现象不时出现。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今年1月9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但过去几个月中,仍频现违反上述规定或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减持行为。如,因违规减持去年股市异常波动期间受让的希努尔股票,华夏人寿相继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山东证监局警示,成为减持新规发布以来首家遭公开警示的保险机构。

高送转后业绩变脸

在整体减持压力不断增加下,虽然监管部门大力约束减持、严管违规减持,但仍挡不住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借道大宗交易,或利用高送转“掩护”等套路不断减持,有的公司甚至在减持后出现业绩立即变脸等现象。

不计成本的大宗交易成减持新的重要渠道。有不少上市公司因为竞价交易受限,转道大宗交易套现。其中,很多大股东不惜“打折甩卖”股份。

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高送转“掩护”进行减持日益增多。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后,出现业绩一落千丈的现象。

折射股市“内伤”

在股市大幅减持的背后,实际上反映的是中国股市的“内伤”所在。一方面,不少上市公司不再注重自身业绩,期望减持套现少奋斗;另一方面,是散户为主的投资者结构,难使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治理水平有效改善。

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了减持套现,很多都采取所谓的“市值管理”等手段。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认为,在二级市场股价可以操纵,进而股价严重偏离公司真实业绩的情况下,鼓吹“市值管理”,有可能涉嫌股价操纵,必然导致投资者投机心理更加严重。

而目前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偏重于“一股独大”的局面,使大股东减持更加肆无忌惮。高明华认为,由于信息不对称,我国中小投资者相对于大股东和公司内部人,总是处于弱势地位,难以约束相关减持。

■背后

永大创始家族减持套现一股不留

创始家族不留一股,无一人在集团任职,公司更名易主,股价与减持谜一样的合拍……去年净利润不足1亿元的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吕氏家族在上市时共持有公司70%左右的股份。自2014年11月之后的20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至少套现了62亿元,近70倍于永大集团去年净利润。

公开资料显示,吕氏家族主要成员每次都是股份解禁后立即抛售,至今已是一股不留,并且吕氏家族已无一人在公司担任职务。

永大为何如此规模、如此速度减持套现?“当初谋求上市是因为公司研发资金短缺。”永大集团董秘黄佳慧说,当年的公司董事长吕永祥带领团队研发高压端永磁开关产品,一台实验用样机就需要几百万元的投入。在2008年前后,资金链开始吃紧。不管是研发还是业绩,永大集团似乎并没有因上市而变得更好。

2015年4月开始,吕氏家族开始大规模减持套现。

吕氏家族 高位减持招数

招数1:

一次派光三年净利润

永大集团以当时总股本1.5亿股为基数实行高送转,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8股,并派息10元人民币现金。在永大集团送股、派息除权日前后的7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共出现了6个涨停板,公司市值在7个交易日内增加了60多亿元。随后,吕氏家族以大宗交易为主开始大规模减持,其股价也不断回调。

招数2:

将公司股份转让出去

吕氏家族减持的第二阶段,以协议转让方式为主,将公司股份转让给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其间,部分机构投资者均在股价阶段最高点卖出股份。

2015年5月8日,永大集团股价启动了一波行情。就在前一天,上海恣颖实业有限公司以24元每股的价格,受让了股东吕洋转出的14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3%。此后,股价在26个交易日内涨幅超过55%。

■追问

减持伤害了谁?

中小投资者权益受到的损害或许比想象中的大。即使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或是协议转让减持,这些股票中很大一部分最终都流入了二级市场。中小投资者作为二级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为股东减持套现的真金白银部分“埋单”。另一方面,股东减持对公司经营特别是业绩影响也不小。

更值得关注的是,减持股份所形成的现金流大多并未回流实体经济。同济大学财经研究所所长石建勋与多家上市公司高管接触后发现,通过减持套现的大量资金,或用于个人消费,或通过移民等方式转移海外,或者进入了“来钱更快”的虚拟经济领域和房地产市场。

大幅减持该不该管?

我国对大股东持股有相应的限售安排,在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中都有提及。2016年1月7日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对减持作了进一步规定。

但事实上,大股东可以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轻松绕过“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等监管规定,在短期内大幅减持,甚至抛售到一股不剩。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姝威说,要制止恶意减持套现行为,仍须完善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多位业界人士表示,减持行为本无可厚非,但若存在违规减持,则可能损害其他公众股东合法权益。对于这种“违规也要卖”的行为,监管部门应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声音

“部分机构投资者与大股东合谋推高股价后,大股东减持套现,高价接盘的几乎都是散户。”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姝威

“我国资本市场应通过系统性的法律法规,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违规减持等行为的违规成本,加大对违规者的威慑力等。”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

“减持套现的资金很少用于创办新的企业或投资新的项目,资本市场为众多民营企业提供了财富迅速增值的机会,但很多股东减持套现后不愿再从事实业,这无疑会让实体经济面临不断‘失血\’的风险。”

——同济大学财经研究所所长石建勋

综合新华社报道

2016年下半年

沪深两市共有642家上市公司减持

15家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减持套现,金额在10亿元以上,占比0.02%

减持过亿元的公司超过200家,占比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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