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小男孩奥斯丁

华西都市报 2017-09-26 08:02 大字

□廖翀

奥斯丁是个出生在加拿大的两岁小男孩,之前,我只是在录像上见过这孩子。

我是他的姑姑,曾经对他第一次见我的反应有过很多种猜想:拒绝、漠视、微笑、喜欢?

那天,当我们在机场出口见到他时,已是午夜,当时有些闷热。奥斯丁坐在手推车里,戴着宽边布帽,他环顾着周围的人,大大的眼睛显得格外有神。他完全不像刚刚结束十几个小时航行的人那样倦怠,也许是时差的缘故,因为在他一直生活的加拿大这会正是中午。

这是他第一次回国探亲。对,奥斯丁就是个中国男孩。他见到我时有些躲避,刚上车时没有语言,像袋鼠一样,静静地趴在他父亲的怀里。回家途中,我拉他,他嘟着嘴儿推开我,完全一副拒人以千里之外的样子。我不理他时,他又不停地侧过头来打量我。看着他好奇我时,弟弟告诉他:“这是姑姑,是爸爸的姐姐。”小家伙似懂非懂,也许在他的眼里,姐姐只是比他大一点点的小女孩呢。

才一天,奥斯丁就把姑姑这个称谓和我这个人连在一起了。第二天下午,他父亲约中学同学去看老师,我守着因为倒时差还睡得香甜的孩子,他的样子和睡姿都非常可爱。醒来时,不见他的父亲便嚎啕大哭,仿佛没了安全感。哭,并没有等来他父亲,他发现家里除了姑姑就只有奶奶,就不再拒绝我,配合着穿衣洗脸,显得很乖巧。然后安静地坐在我腿上,认真喝奶。晚上我要离开他奶奶家时,我蹲下来,他便用手搂着我脖子,在我脸颊上亲上两口,来表达我和他之间建立起来的感情。

后来这些日子,我常常给他讲童话故事,和他一块画他喜欢的星星,带他去公园坐电动火车、飞机,他见到我很自然地亲近起来,完全是喜欢的样子。记得那个时候樱桃很多,有一天,他奶奶买回很多樱桃,我把樱桃洗干净,手捧着果盘,叫奥斯丁给我搬凳子。

奥斯丁很喜欢吃水果,看见又红又大的樱桃,欢天喜地,安顿好我的凳子就忙着也给他自己搬小凳子,坐在我旁边,感觉樱桃就是为他准备的。那个时候,在他眼里,父亲远不如姑姑重要。

奥斯丁当然也有中文名字,在家爸爸妈妈称他“宝宝”,而他平时接触最多的老师叫他“奥斯小朋友”,所以他并不习惯说自己的中文名字,他自己把自己叫奥斯。回国以后,我们也就这样叫他了。他在国外的生活环境单纯,尽管表妹一家也在加拿大,但他们却是分别居住在相距遥远的东部和西部,只能翘首相望,平常接触的只是一块被托管的几个孩子,还有几个朋友家的小孩,所以小家伙语言环境差了点。他会一些简单的英文单词,说不太多的中文。习惯在我们的问话前面加“不要”,表明他和我们对立的想法。

常听人说,说话晚的人走路早。他说话不多,可他行动上绝对敏捷。喝奶时,自己抱着奶瓶喝,倘若一只手累了,就换只手;偶尔奶洒出来了,自己去厨房找帕子搽干净;自己用勺子吃饭,最厉害的算是吃鱼了,他爸爸给他剥好以后,他慢慢嚼,绝对不会被小刺卡着。有时候,这孩子还嚷嚷叫我安排些家务给他做,扫地,抹桌子,买菜,洗衣……他几乎啥都会。这让我惊奇,也让我那上中学的儿子佩服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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