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宪法法院裁定“堕胎罪”有关条款违宪

黄海晨报 2019-04-12 09:29 大字

新华社首尔4月11日电 韩国宪法法院11日针对刑法中涉及“堕胎罪”的两项条款作出违宪裁定,要求立法部门对相关法律作出修改。

根据目前韩国刑法第269条“个人堕胎罪”和第270条“同意堕胎罪”的规定,孕妇服用药物或采用其他方法自行堕胎将被处以1年以下监禁和200万韩元(约合1.2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金,而在取得当事人同意下帮助孕妇实施堕胎的医生将被处以2年以下监禁。

当天,9名宪法法院法官中有2人主张“堕胎罪”符合宪法,7人主张“堕胎罪”违宪。最终,法院裁定“堕胎罪”与宪法不一致,立法部门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对相关条款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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