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拟建“禁酒区”:不得在公共场所销售酒类和饮酒
中新网11月13日报道,据韩国国际广播电台(KBS)报道,13日,韩国保健福祉部发表了《饮酒危害预防施行计划》,推进将公共机关、医疗机构和儿童青少年设施等地指定为“禁酒区”。
据报道,该方案具体规定禁止在公园、办公楼、医疗机构、保健所、图书馆、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和青少年活动设施内,销售酒类和饮酒。有关部门可根据地方自治团体条例,对在公园等公共场所饮酒的行为进行查处。
根据目前的法规,公共场所饮酒行为并不受限,部分自治团体暂时只能以饮酒滋事为由进行查处,管制力度极为有限。
报道称,保健福祉部还将加强节制饮酒的宣传工作,同时强化酒类广告标准,广告中将不能出现喝酒的场面。另外,在机场、港口、汽车和船舶等交通设施内将禁止做酒类广告。
保健福祉部还将以烧酒和啤酒为标准,将一杯酒里所含酒精含量标定为“标准杯”,并将高危险饮酒标准规定为一天7杯以上或一周14杯以上。
(原题为《韩拟建“禁酒区” 禁止公共场所销售酒类和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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