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朴槿惠二审被判刑期延长至25年

南宁晚报 2018-08-25 07:25 大字

据新华社首尔8月24日电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24日对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案进行二审宣判,对朴槿惠作出比一审更为严厉的处罚,判处其2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亿韩元(1韩元约合人民币0.006元)。

本案4月6日进行一审宣判,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以收受贿赂、滥用职权、胁迫企业等16项罪名判处朴槿惠2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80亿韩元。造成二审宣判刑罚加重的主要原因,是法庭对其与三星集团有关的收受贿赂等部分罪行有新的认定。

法院认定,为帮助韩国三星电子副会长、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在镕继承集团资产,朴槿惠滥用职权干预企业内部正常经营,并以此为交换条件,通过韩国冬季体育英才中心接受李在镕约16亿韩元贿赂。而一审判决曾认定这部分罪名不成立。

法院在判决书中说,朴槿惠滥用国民赋予的地位和权力,严重侵害企业财产权,妨害企业经营自由。同时,在其任内发生的官商勾结和权钱交易行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令国民失望,令政府失信。

法院同时表示,朴槿惠否认自身所犯罪行,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出庭,再次回避民众期待案件真相的心声。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7月20日,首尔高等法院对此案进行二审最后一次公开审理。检方以收受贿赂、滥用职权、胁迫企业等18项罪名,提请判处朴槿惠30年监禁,并处1185亿韩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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